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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是造成「行人地獄」的原因之一,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自今(112)年3月31日起針對車不讓人違規加重罰鍰後,4月違規有1476件,雖然較去(111)年同期的682件多了1倍以上,但跟今年1至3月車不讓人違規每月平均1815件,則趨減少。
為掃除「行人地獄」的惡名,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將「車不讓人」自今年3月31日起罰則提高為汽車3600元、機車維持1200元;如遇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障礙者穿越而未依規定禮讓,則最高可處罰到7200元。
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裁決處也對於「車不讓人」違規案件採立即裁決、立即移送強制執行方式辦理,讓汽機車駕駛人能即時產生警惕,避免再次違規,用以加強維護行人行的安全。
裁決處長李忠台提醒,內政部警政署為維護路口安全,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依內政部警政署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請汽機車駕駛人配合禮讓,期望透過強力執法手段,建立汽機車駕駛人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的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留言 11
祐呈
幹嘛不分行人通行跟車輛通行的燈號。
一個綠燈,車輛左右轉要先讓行人,等行人走完,能順利轉彎的車輛只剩幾輛而已。
綠燈分開,不好嗎?
車輛綠燈,行人紅燈
行人綠燈,車輛紅燈
改個設計,總比在那邊說什麼行人地獄好多了吧。
政府官員腦袋都不會變通
2023年05月02日11:36
Honda
不是很會科技執法,這時候就不會科技執法了,裝肖維政府。
2023年05月02日11:45
小盧
立法和設計的人都不用負責的 最後負責的還是百姓
2023年05月02日11:47
劉弟
未禮讓行人都該統一罰到最高,怎麼還分車種大小!
2023年05月02日10:55
聖陶沙國際-小吳
自欺欺人 下降勒
2023年05月02日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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