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風氣逐漸開放、網路更加發達, 從前好奇卻不敢詢問的事情,如今都能在網路上匿名發問。一名女網友發文問說,情侶交往後多久發生關係才是正常,並提到自己曾被家人以「沒價值」等言語批評,好奇女生有性慾望難道是一件罪大惡極的事嗎?
因為和男友發生關係被家人斥罵的原PO,忍不住問自己:「有性慾望難道是罪大惡極嗎?」(示意圖/Pexels)
一名女網友在Dcard以「到底交往多久才可以做」為題發文,提到自己之前有過一任男友,當時兩人交往快半年的時間,但在第二個月就發生關係,有次在偶然情況下被家人發現這件事,甚至還被家人 狠狠地斥責,指責原PO說「這樣很沒有價值」、「女生要矜持」等,即便知道父母只是基於擔心才會說出這些話,但她還是相當好奇「兩個月發生關係算快嗎?」、「有性慾望難道是罪大惡極嗎?」
貼文發布後,網友們安慰原PO,認為感覺、氣氛對了,沒有所謂太快或太慢,「感覺對了,哪有什麼快慢的區別」、「個人是認為有做好保護措施、兩情相悅那就沒問題」、「雙方有好感,先試車後再進一步也可以」、「自己開心就好啊」、「其實先試車也沒有什麼不好」、「不用有罪惡感,這是很正常的事情」、「感覺對了就可以,有避孕、能負責就好」。
多數網友認為,發生關係的快慢無須對他人交代,只需要當事人能承擔後果就好。(圖/翻攝自Dcard)
另外, 許多網友認為原PO的父母在這件事上過於苛責,「我的性生活不在父母可以管轄的範圍內」、「對自己的健康負責就好」、「沒有什麼做了就沒價值這種事」,或是分享自己和交往對象的經驗,「我跟現任是先發生關係才交往的,沒有一定欸」、「第二任先發生了才在一起,現在快四年,已是老公」、「我覺得一個月就差不多了」、「交往第二週就發生了」。
有些人認為,父母雖然是出自好意,但用「沒價值」來指責,還是有些不妥。(示意圖/Pexels)
留言 15
吳宗翰
交往3年多到分手沒有滾床單 給你參考 好險沒結婚 不然真的對雙方不太好。 真的認定了對方要結婚再來試車也不錯
4小時前
涅
自己不保護自己,萬一又來個未婚懷孕,是要像今天新聞那個媽媽生完小孩丟棄孩子自生自滅然後自己跑去看醫生一樣嗎?
很多人兩個月說不短,對方都還沒摸清就急著順從自己慾望,什麼都不考慮,最後出事了,怪社會怪對方就是不會怪自己還害小生命遭受殘忍對待死去。
5小時前
文傑
愛情讓人失去理智啊⋯⋯🚬
5小時前
陳委員
我跟我太太未婚同居時
現任岳母當時跟我太太說給人幹免錢的
比你的沒價值更難聽
4小時前
black
應該看年紀和了解彼此情況而不是隨便上床
1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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