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相關弊案,不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再獲台北地院裁定交保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日作出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法院2日晚間6點開庭,柯文哲經訊問3小時15分鐘,於9點15分結束。合議庭於10點40分諭知裁定結果,最終裁定4人全部羈押禁見。
裁定指出,4人均涉違背職務收賄罪或圖利罪等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考量趨吉避凶的基本人性,有高度逃亡可能,且4人所涉罪數非少,如果都成罪,則未來刑責可能很重,更增加逃亡的可能性。
柯文哲曾擔任台北市長、民眾黨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主席,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北院認為都具有相當的政治或經濟實力與人脈,比起一般人更有滯外不歸的能力。
柯文哲在偵查期間曾稱有「安排陳佩琪與子女一起出國躲避國內紛擾」的計畫,陳佩琪對外宣稱從醫良久,有資力購買上億房產,自然有在國外生活的能力與資力。
沈慶京於去年8月28日檢調搜索,想從住家安全門離開;應曉薇在本案將執行搜索之際,於去年8月27日行經桃園機場再轉至台中機場嘗試出境,在台中機場遭拘提到案,北院認為有事實足認4人有逃亡之虞。
應曉薇去年6月23日在電話中對沈慶京說「你打另一支電話給我好不好?我打『微信』給你好嗎?」,顯見互知對方有更隱密的電話。
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公司獨立董事葛樹人去年5月1日傳送「主席(沈慶京)要把過去的一些莫名其妙的簡訊給刪除」訊息給柯文哲,柯回覆「先把簡訊刪光」,由柯文哲辦公處所搜得已撕碎的便條紙上所載,及李文宗於媒體披露民眾黨政治獻金爭議後,要求胞妹李文娟將桌上的木可公司損益表碎掉,都是湮滅證據之舉。
檢察官於第二次抗告,提出柯文哲與陳智菡間的LINE對話紀錄等事證,北院認為柯文哲確有表明要以「共識決」的統一口徑來解釋本案,以及仍能委由前副市長出面聯繫相關同案被告彭振聲;且依證人陳盈助、邱清章、周芳如、范雅琪、悟覺妙天、蘇進強的證述,也可認定未到案的「橘子」許芷瑜替柯經手巨額現金,柯文哲寫下「晶華-orange出國」等內容,是要許芷瑜出境,將使本案案情晦暗不明。
留言 715
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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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太多了吧.....我該信哪一套?!
01月03日00:05
Bill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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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扯了
01月03日00:11
Me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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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家都在國外,你家人不可以!
全部都是我的人,你敢不走我的路線,自己創黨,找死!
01月03日00:14
輝仔
只要人關進去又可以開始抹黑造搖了👎
01月03日00:12
CC
整個北撿超級不要臉 真的很悲哀,就是擺明了 他們心中其實根本沒有司法,賠上臺灣的民主去討好賴皮寮跟黨 沒有其它的 民怨他們不怕 甚至激起仇恨才是他們的目的吧
01月03日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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