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指揮中心最新政策,確診者需「居家隔離7天」和「自主健康管理7天」,也就是7+7。居家隔離期間不得外出,進入下一階段的自主健康管理則可以外出,且不需要快篩陰性證明。有網友指出,照理說確診第8天就可以上班,但因為快篩陽性所以公司不給上班,且強制休特休假,這樣是合法的嗎?
勞工權益:確診者隔離7天後即可上班,企業不得拒絕
確診者居家隔離7天後可恢復正常上班工作,不需提供任何證明文件或快篩結果。但確診勞工得避免停留在人潮眾多的公眾場所,也禁止到餐廳內用。另外,企業雇主也需注意以下事情:
🔴 一、雇主企業不得拒絕
「確診但已居家隔離7天的勞工」上班工作:
(除非薪資照給)
根據勞動部網站上的 勞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的勞動權益,「雇主如果對沒有症狀的勞工出勤有所疑慮,而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因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也就是說,企業如果不希望該名勞工上班,那需照常給薪,不能算無薪假,不可以拒絕勞工上班又不照給薪資。
🔴 二、雇主企業不得要求
「確診但已居家隔離7天的勞工」提供快篩陰性才能工作: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20曾公布,「自主健康管理7天」外出不需要快篩陰性。
🔴 三、雇主企業不得強迫
「確診但已居家隔離7天的勞工」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改請特休假、事假或病假:
勞工的特休假、事假或病假,皆由勞工自行申請,雇主不得強制勞工請假。另外,根據518職場熊報勞工權益一文 〈受疫情衝擊營運不佳須休息,雇主可以強迫員工排特休? 〉指出,根據勞基法第38條第2項,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工來排定。
但勞資雙方可協調,讓勞工採取居家辦公、遠端上班,或是請假規定從寬。
勞工可請假: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身體不適可請病假
根據 勞動部網站,「確診但已居家隔離7天的勞工」如在自主健康管理7天階段內發覺身體不適,像是發燒、腹瀉、呼吸道疾病等狀況,宜儘速就醫及休養,並可自行選擇申請普通傷病假(即病假,此為半薪假)、事假(無薪假)或特別休假(全薪假)。
確診者解隔離後可上班的醫學根據
另一方面,根據 中時新聞網 指出,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居家照護者隔離7天後,傳染力已大幅壓低,僅5%個案可能仍有傳播力。
羅一鈞進一步指出,以Omicron新的文獻資料顯示,10天解隔離傳染力趨近於零,如縮短到7天,有日本研究顯示11%的人仍可培養出病毒,但後續又有新加坡研究顯示,超過5天以上就已經培養不出有傳染力的病毒。將兩者數據作為結合,可推估約有5%的確診者可能在7天以上仍有傳染力。但傳染力、PCR、快篩此三者結果不一定有一致性。例如有人Ct值20,但已經培養不出病毒,有人快篩陽性也培養不出病毒。
培養不出病毒,即是沒有病毒傳染力。
留言 1
祥宇
感覺總是在治標沒有治本。
防疫策略••• 防疫決策•••
防疫對策•••對不起•••
太陽光線太強了•••
是我戴上墨鏡了•••
一時找不到•••
2022年06月17日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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