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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中央政府作業基金連年虧損賴補助 預算中心:財政隱憂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10月13日10:18 • 發布於 2021年10月13日10:18
立法院預算中心點出政府「作業基金」仰賴政府補助,恐成政府財政隱憂。(資料照)
立法院預算中心點出政府「作業基金」仰賴政府補助,恐成政府財政隱憂。(資料照)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立法院預算中心針對近年度我國中央政府「作業基金」進行檢討,點出「作業基金」定義為「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但卻仰賴政府補助,且不具自償性質支出項目比率偏高,未符合作業基金定義,宜積極開源節流,減少對國庫依賴,以免成為政府財政隱憂。

預算法將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分為營業基金、債務基金、信託基金、作業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6類,110年度中央政府編製附屬單位預算的特種基金計有117單位,其中作業基金達75單位,為編製附屬單位預算的主要形式。

依預算法第4條第1項規定,「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為作業基金」,目前中央政府作業基金辦理業務涵蓋交通建設、公共設施、社會保險、教育文化及醫療服務等範疇,包含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等。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提出的「近年度我國中央政府作業基金財務及預算執行之檢討」,經盤點10年來作業基金單位單位數從80單位略微減少至75單位但其業務總收入卻由101年度1.01兆元逐年成長至110年度1.9兆元,業務總支出也由101年度0.98兆元逐年攀升至110年度1.87兆元,收支規模隨施政需要與日俱增。

預算中心指出,依預算法規定,作業基金應本使用者付費精神,收回付出成本,但目前部分作業基金業務收支未盡符合定義。從107至110年度,政府補助收入由1360.26億元逐年成長至1823.64億元,政府補助收入占基金收入比率則由8.38%增加至9.58%,顯示整體作業基金對政府補助收入之需求漸增。

預算中心也近一步分析,部分基金顯著缺乏自主財源,業務收入來源以政府補助為主,以110年度預算為例,即有54個作業基金自籌收入占各該基金收入之比率未達50%,其中如住宅基金、國立台灣戲曲學院校務基金、國立台東專科學校校務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花蓮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及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個別)等基金之自籌收入比率甚至未及2成,高度仰賴政府補助。

預算中心報告也提到,部分基金辦理諸多不具自償性質的支出項目,未盡符合作業基金定義。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族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為例,近4年度每年度約編列補償支出21億元,雖由國庫撥補10.5億元,另無其他土地相關收入財源,實際完全不具有自償性質,難符合作業基金凡付出仍可收回的精神。

預算中心指出,經彙整107至110年度本期短絀曾逾1億元的基金,計有44個,包括住宅基金、新市鎮開發基金等15個基金、17個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及12個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其中除110年度新成立之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及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外,其餘基金短絀年度均達2至4年度,恐成政府財政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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