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與藝人大S徐熙媛離婚之後,從原本的住處搬走4件高價值畫作,被對方提告涉犯損害債權。台北地檢署原本處分不起訴,但高檢署審查後將案件發回續查,北檢也在今天(2日)上午傳喚汪小菲。
汪小菲v.s.記者:「(最近心情怎麼樣?)挺好的。(對大S還有一些聯繫嗎?)目前沒有(跟大S)聯繫。(S媽上次說替大S覺得很委屈。)人家的事,我不方便評論了,還有問題嗎?謝謝大家。」
4月2日S媽也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庭訊後向媒體表示替女兒覺得委屈,隨後就搭車離開。而大S則認為,汪小菲搬走高價值藝術品,還委由第三人隱匿畫作,因此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原本認定,汪小菲搬畫的目的是取回個人物品,但大S不服聲請再議,全案偵辦當中。
留言 1
Barb
什麼劈腿的 性騷的 霸凌的 欠人家錢的 到處讓人懷孕的 藝人, 不要再出來了 有夠討人厭的 !
搞什麼 什麼示範 ,糟糕德性的 都在演藝圈, 自律一下不行嗎? 真難看
05月03日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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