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針對自由潛水教練發布重要指導方針,鵬管處表示根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自由潛水活動需備自潛浮台等浮力裝置,並在潛水區域設定潛水活動旗幟,以提升安全性和可見度。
鵬管處表示,近期檢查發現,小琉球自由潛水教練在旗幟使用上仍需加強辨識度,為保護潛水者及其他海上活動者安全,管理處已向琉球區漁會表達關切,要求漁民在駕駛船筏作業時注意減速,避免潛在危險。
鵬管處指出,為加強潛水安全,管理處除了安全宣導也購置八十餘支潛水旗幟,免費提供給自由潛水教練,提高潛水活動的辨識度,也確保符合活動安全規定。這一訊息已獲教練們熱烈反應,旗幟已全數領取完畢。未來,管理處計畫再度購買第二批旗幟以擴大支援潛水業者。
鵬管處強調,為了保護小琉球的環境資源並推動負責任旅遊制度,將加強水域遊憩活動的管理,希望所有潛水活動者可在安心及安全的環境下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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