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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民眾黨要向木可追討1360萬元 合約中「營業額」成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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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8月29日09:47 • 發布於 08月29日09:47 • 上報快訊/呂品逸
陳智菡今天在記者會中說明,由於木可與善後小組的認知有落差,將追討1360萬元。(張哲偉攝)
陳智菡今天在記者會中說明,由於木可與善後小組的認知有落差,將追討1360萬元。(張哲偉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的政治獻金假帳案燒不停,時任競總副總幹事的陳智菡今天(29日)說明,競辦匯給木可的1500萬元,是為了「抖內換小物」的活動,因雙方簽約時有約定,競辦要提供「營業額」不高於10%的金額給木可,但善後小組清查後認為,所謂營業額應是製作小物的成本、而非全部募款金額,因此將向木可索討1360萬元。

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假帳案從本月初開始就一直擴大,日前更遭爆匯款給木可公司1500萬元,金額過高令人懷疑。對此,陳智菡今天解釋,當初柯文哲在競選時,因為有許多單位前來接洽製作選舉小物的事宜,為了有個統一的窗口,才授權給木可公司去處理,而競選總部當時也委託木可處理宣傳相關事宜。

陳智菡今天出示的合約內容顯示,「乙方(競總)提撥營業額總額之不高於10%予甲方(木可),做為授權之費用」

柯文哲在去年520成立競選專戶後,推出3波「抖內換小物」的活動,其中的小物就是讓木可去發包製作,而該次活動最終募到1.5億元,木可認為1.5億就是合約中的「營業額」,因此索要10%、也就是1500萬元做為授權費用。

而木可公司的負責人李文娟、也身兼競總的會計,他的哥哥李文忠便是競總財務長,這筆錢當初就這樣批過了,直到善後小組近日在釐清當初的總總花費,才發現給了木可這麼大筆錢。

陳智菡表示,經過善後小組的討論,認為雙方當初簽約時所議定的「營業額」,並不是「抖內換小物」的募款總額,而是製作小物成本1399萬元,因此木可只應拿到1399萬元的10%、也就是139.9萬元,所以將要求木可退還13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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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8

  • Lee
    木可不是解散了!然後全部都說要捐,哈,是在演哪齣啦!!!一盤散砂!爛戲碼!
    08月29日09:56
  • L
    左手付右手,右手退左手⋯⋯ 你他M的在演哪一齣🤣🤣🤣🤣🤣🤣🤣
    08月29日10:45
  • Erwin Hu
    演很大 在扯淡嘛
    08月29日11:42
  • 吳金泉
    出賣靈魂的人
    08月30日04:30
  • 林通海
    假老二宣稱木可拿1500萬太多,應該只拿140萬,然後還要給假老二肖像權450萬。 李文宗李文娟幫你做事不賺錢,還要倒貼300多萬?這是在騙白癡嗎? 沈慶京應曉薇都收押,下一個就是假老二了。應曉薇一個議員收了4500萬,假老二市長收了多少錢??
    08月30日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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