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在Mobile01求救 : 「我的電信業者是遠傳…,我的恐怖情人要強迫我去調通聯及簡訊紀錄…請問有辦法請電信業者刪除紀錄嗎? 」儘管請電信業者刪除紀錄是不太可能的事,但很多人都把「通聯記錄」與「通話明細」搞混在一起,用戶只能向電信業者調閱「通話明細」,無法調「通聯記錄」或「簡訊紀錄」。
「通聯記錄」與「通話明細」有什麼差別? 調出「通話明細」,恐怖情人可以掌握哪些事情呢? 以下作一說明:
依照法規,行動電話用戶只能向電信業者申請本人的「通話明細」,無法調「通聯記錄」或「簡訊紀錄」。兩者的差別說明如下:
1.通話明細:
「通話明細」是用戶撥打的網內外電話、簡訊發送、國際電話等的紀錄,可了解每通電話的起訖時間、通話秒數、及金額費用, 但無法提供通話內容。
「通話明細」限本人申請,可手機直撥客服專線或到門市去辦理,免付費即可隨帳單每月提供或單次提供近六個月的通話記錄。 超過六個月以上,業者無法提供資料。
圖片來源: 網路
2.通聯紀錄:
「通聯紀錄」是打電話的紀錄,會紀錄那一個號碼在什麼時間打給那一個號碼,是發簡訊還是打電話,打了多久,如果是手機的話,還會有基地台位址的資料,可以得知打手機的人大概是在什麼地方附近。
要調閱「通聯記錄」,必須是司法警察機關根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依法經法檢察署、法院聲請核發電信門號調取票、通訊監察書後,才能調閱。除非警方事先已經合法申請監聽作業,否則即使調閱「通聯紀錄」,也不會知道這個通聯對話的內容,也不會知道簡訊寫的是什麼。
以網友 Mobile01求救內容來看,向電信業者調閱通話紀錄只能得知用戶撥打的電話、簡訊的紀錄,可了解每通電話的起訖時間、通話秒數、及金額費用。恐怖情人頂多只能察覺網友跟誰(哪支電話)常打電話或發簡訊,並不會知道通話或簡訊內容。再者,由於目前大家都是使用智慧型手機,只要能拿到手機其實是有簡單辦法就可以手機用戶刪除的通話紀錄救回來,所以就算能請電信業者刪除紀錄其實也用處不大。
不過,若該用戶有經常撥打電話的對象,恐怖情人就算沒有通話內容或簡訊內容,恐怕也不會善罷干休,早點逃離以策安全。遇到恐怖情人,若無立即人身安全危險,專家建議採取慢慢疏遠而不提分手溫和告訴對方合理但和對方無關的理由、控制自己的言行情緒、即時求援並求助專家等四大原則,最終全身而退。
圖片來源: 自由時報
留言 15
Ella
事情不能看單方面
他可能自己做錯事 劈腿幹嘛的曾經被對方發現過
後來他手機全部紀錄刪光光 被對方懷疑 要求通聯紀錄
他就罵人恐怖情人 殊不知自己渣不想面對
這種人見多了 自己犯錯被懷疑先罵其他人恐怖情人
如果他都沒做虧心事 有什麼好怕簡訊跟通聯被看的
還要求刪掉
2021年06月28日18:10
Allen_Hung
都說恐怖情人了,怎麼不分手?你腦袋被門夾了?
2021年06月28日17:39
William
是不會分手嗎?
莫名其妙
2021年06月28日17:46
王小哈
不調就走,何難之有?
2021年06月28日18:32
明明就自己想調男友的通聯紀錄
還喬裝自己遇到恐怖情人
2021年06月28日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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