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議會前議長賴美惠,因為涉嫌找人頭當助理,向議會不實請領助理費232萬多元,遭台南地檢署,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賴美惠在檢方偵查中不僅認罪也繳回犯罪所得,台南地院今17日上午宣判,判賴美惠兩年徒刑,緩刑四年。
台南縣市合併後第一屆台南市議會議長賴美惠,2018年不再競選連任,交棒給兒子李宗翰,不過她卻被查出,在第一屆議員期間,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超過兩百萬,檢察官偵查後在去年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而台南地方法院在17日宣判,判處兩年徒刑。
台南地方法院庭長莊政達:「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四年,應於判決確定後三年內提供,200小時役務勞務褫奪公權兩年。」
賴美惠在偵查過程中,坦承當時擔任縣市合併第一屆議長,因幅員廣大,廣設服務處以及紅白帖支出需求,再加上議長自砍特別費25%,因此才會藉由這樣的手法來支付相關費用,絕無中飽私囊,而且她也繳回詐領所得,因此獲得法官給予緩刑機會。
台南市議員(民)李宗翰:「相信司法並尊重司法判決。」
民進黨議員,也是賴美惠的兒子李宗翰說,尊重法官的判決,不過國民黨籍議員蔡育輝則說,因為助理費被起訴的案件真的很多,建請立法院應該建快修改民代支付條例,才能杜絕類似狀況發生。
台南市議員(國)蔡育輝:「當議長這麼多費用可以用,她都可以出這種事了,可見這個助理費一定要盡快修法。」
原本是國民黨籍的賴美惠,2000年表態支持陳水扁後,加入民進黨,她也打破原本台南縣市議會的歷史紀錄,成為台南市第一位女性議長,如今詐領助理費案件宣判,獲得緩刑,也確定不用坐牢。
留言 4
Chou
知法犯法,這也在緩刑
01月18日02:05
李菲特
有黨證就不用坐牢
01月18日03:37
積木
貪污還緩刑四年
有民進黨黨證果然不一樣
01月18日09:19
Dora
顏色對
罪就輕
01月18日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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