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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林襄恐觸法「最高罰金可達百萬」!經紀人回應了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3年02月27日03:46 • 發布於 2023年02月27日01:27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中職棒球啦啦隊「樂天女孩」成員林襄人氣紅不讓,不只在台灣有著大批粉絲,她火辣身材與精緻外貌更吸引外國粉絲的關注,近日卻傳出她在個人網路商場販售有爭議的瘦身產品,不只有觸法之虞,甚至可能面臨上百萬的裁罰金額,對此,林襄經紀人也給出回應。

林襄在個人網路賣場販售一款宣稱有瘦身功效的食品,疑似有觸法之虞。(圖/翻攝自林襄IG@95_mizuki)
林襄在個人網路賣場販售一款宣稱有瘦身功效的食品,疑似有觸法之虞。(圖/翻攝自林襄IG@95_mizuki)

25歲「樂天女孩」林襄以毫無贅肉的苗條身材著稱,不少人都羨慕她身材管理成效極佳的成果,不過根據《鏡週刊》報導,林襄近日傳出在個人賣場販售一款瘦身產品的行為「有違法之虞」,林襄在賣場詳細說明產品的食用方法以及效用,其中就包含「瘦身」效果,但是此項產品並未獲得「健康食品標章」,不得宣稱有任何功效,雖然現在該項產品已經被緊急下架,不過下架之前已經售出超過147筆訂單,產品單價880元,至少已經獲利超過12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針對販售一般食品卻宣稱有瘦身功效的行為,表示已觸犯食安法第28條「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圖/翻攝自林襄IG@95_mizuki)
台北市衛生局針對販售一般食品卻宣稱有瘦身功效的行為,表示已觸犯食安法第28條「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圖/翻攝自林襄IG@95_mizuki)

該項產品經過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陳怡婷檢視後,發現該款食品「未獲得健康食品標章」,僅為一般食品,不得宣稱任何功效,否則將會觸犯食安法第28條「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若是觸法,將可裁罰4萬到400萬元,經調查若林襄觸法的行為屬實,則可能因為是「初犯」,而開罰4萬元。

林襄暴紅之後,一舉一動都受到外界密切關注。(圖/翻攝自林襄IG@95_mizuki)
林襄暴紅之後,一舉一動都受到外界密切關注。(圖/翻攝自林襄IG@95_mizuki)

近年隨著林襄的暴紅,她的一舉一動都受到外界密切關注,有時也對她造成不小壓力,對於本次販售宣稱有瘦身功效食品的爭議,林襄的經紀人也出面回應15字:「對於法規常識不足,以後會更加注意。」,表示已有反省之意,並承諾在未來會更加小心、不要再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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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1

  • Syuan
    廠商找他代言不就是看上她的身材,然後目地是靠她的代言吸引消費者掏錢購買,那爲什麼廠商不要自己出來賣自己的瘦身產品,用這招是想陷害代言人吧⋯
    2023年02月27日16:24
  • 凃政乾
    為了錢,什麼都沒去看合不合法。臭
    2023年02月27日14:27
  • Keith
    賣菸不就沒事了 活廣告呢
    2023年02月27日12:13
  • 錦香
    好做作好噁~如何跟水準高的比
    2023年02月27日11:54
  • ʏᴜ ღ
    笑死
    2023年02月27日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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