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新規,觀光旅宿及旅館業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但民眾可向櫃台索取;台北市更是全面禁用,環保局表示,北市旅宿業者除了不得主動提供之外,民眾也無法向櫃台索取,但可接受販賣非一次性用品;今年7月22日正式生效,半年宣導期,明年元旦將正式開罰。
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第19條規定「本市轄內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用品,並應提供符合市政府就消費者自備非一次性用品之優惠標準」,可提供民眾購買的非一次性備品,與中央規定相同,包括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
北市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視察林群凱接受《TVBS新聞網》訪問時說明,此條例限制台北的觀旅業,與中央不同之處在於:規定更加嚴格,完全不得提供一次性備品;此公告今年7月22日生效,屆時將以稽查為主,不開罰;經過半年宣傳期之後,明年元旦起才會正式開罰。據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第52條,違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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