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王溫鈴報導
夏天外出曬太陽,民眾都會自覺要做防曬,那麼冬天溫度下降,需不需要防曬呢?食藥署特別說明,在紫外線強的地方都需要做好防曬,才能保護皮膚,同時也解釋3種不同的紫外線分別對人體造成的影響。
食藥署表示,防曬的目的是要避免皮膚老化、曬紅、曬黑等,雖然冬天的陽光不像夏天那麼毒辣,但紫外線中的UVA穿透力較強,不論季節,都很容易破壞真皮中的膠原蛋白和彈性纖維,並引發黑色素形成,造成皮膚變黑甚至提早老化。
食藥署解釋,太陽光中的紫外線依據波長的不同,可以分成UVA(波長320~ 400nm)、UVB(波長290~ 320nm)及UVC(波長:200~290nm)3種。UVC比較不容易穿透大氣層,對人體比較不會有影響;UVB會傷害皮膚表層,造成發紅或曬傷;UVA穿透力較強,真皮中的膠原蛋白和彈性纖維容易受破壞,並引發黑色素形成,造成皮膚變黑甚至提早老化。
食藥署提醒,一般的防曬產品,大都以抗UVB的效果為訴求重點,在包裝上所標示的防曬係數SPF,是「Sun Protection Factor」的縮寫,通常都在15~50之間,數值愈高,表示可以讓皮膚在陽光下愈不容易曬紅,但因為防曬產品無法完全阻隔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所以大約頂多只能在係數50左右,再高也不會有比較好的效果。民眾購買時根據需求選擇防曬係數適合的產品,才能避免肌膚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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