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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

愛犬已養10多年!社區管委突宣布:不准養寵物 不然就搬走

藝點新聞

更新於 20小時前 • 發布於 21小時前

藝點新聞Chloe編輯整理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表示,2年前買了現在住的房子,帶著養了10多年的愛犬一起搬進新家,但近日管委會突然宣布住戶不准養寵物,讓他相當無助,只能上網問網友到底該怎麼辦。

(示意圖/Pixabay)

原PO表示,自己的愛犬已經10幾歲,是一隻老狗,平常根本不會亂叫,也不會影響其他人,而且很少帶愛犬出門,基本上牠都是待在家裡。

日前社區管委會突然宣布一條新規定,就是社區住護不能養任何寵物,是「任何寵物」都不行哦!這突如其來的規定讓原PO相當傻眼,管委會藉此為由,逼原PO要嘛把狗送走,要嘛就是搬家,原PO要是不照做,就要鎖住他的門禁卡,讓他相當無助。

網友看後紛紛留言回應「不是管委說不行就算了喔!還要區權同意」、「找當地議員處理」、「我買的房子,我養狗,我要被趕出去,傻眼了」、「搬家或把狗送走這要求也太扯」、「住戶規約不能大於法律」、「太過份,氣到不會說話」、「別被大樓的管委嚇了啦!會這樣搞通常都是有少數住戶在那邊機車搞出來的啦!大不了樓主就直接提告管委會強制罪,換你嚇嚇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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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

  • Afra Lin
    這種事是管委會說得算的嗎?
    15小時前
  • Vivian
    台灣沒自由了嗎?管委會違憲了吧?
    13小時前
  • .
    法律規定 依照規定開了區分所有權會議 同意後 並公佈之後訂入大樓規約 確實可以禁止新住戶養寵物 但法律不能溯及既往。原住戶只要証明 在區分所有權會議前即在大樓養了寵物 且寵物不會吵鬧打擾安寧 管委員管不著的
    12小時前
  • 李怡蓁
    去告管委會!他們以為法律是他說了算?還有公寓大廈管理法呢!有這種一意孤行的委員,一定要跟他幹到底! 以前我住的大樓也說不能養寵物,可是只限會吵的寵物,結果主委第一個養了一隻超會叫的狗,規定自然消失。動物的魔力凌駕一切!
    4小時前
  • 張大頭(阿倫)
    我的小寶貝很乖都不吵的😂
    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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