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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樂安家長照欠薪 居服員抗議

中華日報

更新於 07月01日12:43 • 發布於 07月01日12:43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長劉心縵說,衛生局後續請前、後任理事主席雙方達成共識協議後,再行撥付五月份之長照服務費用,保障居服員權益。(記者徐義雄攝)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長劉心縵說,衛生局後續請前、後任理事主席雙方達成共識協議後,再行撥付五月份之長照服務費用,保障居服員權益。(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五十多位居家照服員一日前往市政府抗議沒領到六月份薪水,遭母公司勞動合作社欠薪三百零八萬元。台中衛生局表示,考量居服員生計,衛生局後續請前、後任理事主席雙方達成協議後,再行撥付五月份的長照服務費用,保障居服員權益。

勞工局指出,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工局派員前往該機構實施勞動檢查;如查有未全額及依限給付薪資的規定,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對該機構處以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社會局說明,有限責任台中市樂安家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今年六月十七日監事主席葉秀琴召開社員大會通過罷免案,六月二十一日將會議紀錄函送社會局備查,因被罷免人提出異議,社會局函請當事人就異議部分說明並給予行政指導及建議。

合作社理事監事罷免屬於私權行為,其效力要件非行政機關定奪;如有糾紛,應由該社內部協調處理,若仍無法調解,當事人循訴訟程序取得確定判決。

居家照服員楊小姐說,「還給我們一個公平正義的交代,我們每天很辛苦工作的居服員都可以領到我們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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