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109年「自學進修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簡章公告,今年由桃園市教育局主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9月27日舉行,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10月18日辦理,全部免報名費,曾經失學的民眾,一旦通過這次考試,立即發給合格證書,相當於高中畢業程度,升學就業皆適用,可憑證書報考大學,還可報考公職考試、證照考試等國家考試。
「高中學力鑑定考試」考試範圍明確,考試題目簡單,只考5科,全採單一答案選擇題,四選一且答錯不倒扣,準備容易,考試範圍以現行高中教材佔60%,歷屆試題佔40%;資格較寬、限制較少,年滿20歲,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者,即可報考,算是最容易及快速可以取得「高中職學力」的考試。
教育部表示,今年考試簡章公告於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試務主辦學校網站,國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承辦學校網站都上傳歷屆試題及解答,考生可善加利用。
教育部指出,今年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共分6個考區,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共分3個考區,有關報名及考試地點等事宜應為同一考區,但不限戶籍或居住地,考生可自行評估就近報考。
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報名日期自8月21日起至8月24日止;應考人得親自或以委託書委託他人方式報名,並親自填寫報名表,依簡章規定至各考區辦理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報名日期自9月7日起至9月25日止,採現場報名或通訊報名,現場報名受理時間依簡章規定。
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科目為國文、數學、英文、自然學科(物理、化學、生物及生活科技)、社會學科(歷史、地理及公民與社會)等5科,以現行普通型高中108學年度畢業班社會組3個學年課程標準範圍為原則。
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科目為國文、英文、生活領域學科(計算機概論、生涯規劃及法律與生活)等3科,以現行技術型高中108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課程標準範圍為原則。
有關計分方式,每科滿分為100分,均以60分為及格;報名時持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開立的中等(國中)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學生,不論是參加普通型或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各科成績均可獲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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