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男星吳亦凡2年前被網紅都美竹爆料性侵未成年,一審被判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今(24日)陸媒報導,吳亦凡案二審結果出爐,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根據陸媒《新華社》報導,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4日上午依法對吳亦凡涉強姦、聚眾淫亂上訴一案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吳亦凡一審時以強姦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又因聚眾淫亂罪遭判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併罰,有期徒刑為13年加驅逐出境,吳亦凡不服上訴。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吳亦凡違背婦女意願,趁多名被害人喝醉時強行發生性關係,已構成強姦罪,又犯聚眾淫亂活動,是首要分子,應依法併罰,「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二審裁定駁回吳亦凡的上訴,維持原判。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