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網友發文,表示自己一個當老闆的朋友抱怨,開了鹹酥雞攤,還雇用一名員工顧攤,但沒客人上門的時候「她在那邊坐還要給薪水,真不划算」。不過網友們看到對方開出的工作條件,不但沒人同情老闆,還痛罵:「根本慣老闆!」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表示自己有個開鹹酥雞攤的朋友,請了一個員工一人作業,從早到晚都只有該名員工一個人顧攤。該名老闆抱怨,鹹酥雞攤沒有客人的時候,員工就在那邊坐著,自己卻仍然要給她薪水,「真不划算」!
原PO進一步說明,他聽到朋友的抱怨,覺得很不能理解,因為對方開出的工作條件,是月休4天、薪水28200。讓他好奇發問:「這樣薪水真的很多嗎」。
事實上,目前法定的最低薪資是27470元,該名老闆開出的薪資僅高出基本薪資730元。因此文章貼出後,引起眾多網友留言:「不爽自己下來顧整天啊」、「讓老闆自己顧就知道多不多」。還有人指出:「人多到靠北的時候也沒加薪呀!」、「你朋友就是教科書般的慣老闆,員工快逃!」
另外,還有細心網友注意到,「月休4天」明顯違反現行勞基法規定,該名老闆恐有觸法之嫌。
留言 54
林俊楷
覺得虧自己顧啊!自己懶惰還要剝削員工,還違反勞基法,店關一關比較快
05月28日05:33
林俊楷
月休4天,28200,根本違反勞基法了,支持員工提告老闆
05月28日05:31
碩哥
月休4天,薪水28200喔,準備等勞工局來罰吧。
05月28日05:31
小劉Jim
呃聽到從早到晚,就覺得在鬼扯,一般鹹酥雞比較早就是下午4點開始,準備做學生下課的生意,通常做學生的生意,大部分開到晚上9點就很緊繃了因為根本沒人。夜市附近,或是老闆自己做的頂多到11點。
工時才多長。你說你請一個人,又嫌沒生意的時候白花錢,怎麼看都不合理。代表生意不好嘛,生意不好,你有辦法賺到一個人的薪水嗎?員工自己備料?自己開攤自己打烊?然後2萬8。
我感覺是家裡的生意,然後po文的不爽領這麼少錢。
05月28日04:50
Tom
看這個老闆在那個縣市,如果是南部,貫老闆集中縣市
05月28日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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