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桃園市的身心障礙學生在學習時,如果有輔具的需求,都會辦理評估,教育局表示,3月18號會在桃園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興南國中)大禮堂,並且安排合格證照的職能治療師等協助,配戴試用,經媒合可用的輔具可以借用。(李明朝報導)
教育局表示,學習輔具評估,每年都會定期辦理,第一梯次在3月份,主要是針對新鑑定的身心障礙學生,以及跨教育階段的身心障礙學生,因應身體成長需求而更換輔具,第2梯次在10月份辦理,針對在學身心障礙學生具有特殊需要的學習輔具者,提供學習輔具借用。
有關身心障礙學生學習輔具,教育局專員王元珊表示,學習輔具分為肢障、視障及聽障類3類,3月18號在桃園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興南國中)大禮堂舉辦的學習輔具評估,會安排專業具有合格證照的治療師在場,協助配戴試用,可以媒合的輔具借用,若沒有媒合輔具,會公開招標採購所需的輔具。
教育局強調,北區特教資源中心(東門國小)及南區特教資源中心(興南國中)各設置有學習輔具駐點諮詢服務,對於使用學習輔具如有問題,可透過學校向資源中心申請駐點服務,由專業治療師進行專業諮詢,以照顧身心障礙學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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