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8日電)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各縣市政府參考桃園市、嘉義市作法,讓教保人員參加法定18小時研習時,可報公假。
全教總幼教委員會主委楊逸飛表示,教保人員平日忙著照顧幼兒、親師溝通、填寫檔案等工作,無法離開園所,往往只有在假日時間,才能參與研習活動。公私立教保人員依法每年要參加18小時研習,如果沒有完成,還會被處以最高新台幣6000元罰鍰。
全教總認為研習是法定的義務工作,等同因公出勤,但教保人員往往不能請公假,每年年底還要擔心時數不足受罰,已嚴重影響工作權益。
全教總以教育訓練一天平均6小時換算,教保人員每年必須犧牲3天出勤公務研習。桃園市和嘉義市今年已准許轄內教保人員,出勤法定18小時研習時,可核予公假,遇到假日則核以補休或加班費。
全教總呼籲各縣市比照桃園市、嘉義市,提升教保人員勞動權益,畢竟合理的職場保障,才能真正提升幼托品質。(編輯:陳政偉)10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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