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所國小棒球隊37歲教練,被控過去六年來涉嫌性侵至少31 名小球員,遭收押禁見。根據曝光的判決書,該名教練早在18年前就曾經強制猥褻3名國小男童,他坦承犯行及賠償和解,法官認為他「已獲教訓,當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依對未滿14歲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 2年、緩刑5年而免關,豈料,他變本加厲又涉嫌對小球員伸狼爪。
37歲棒球教練強制猥褻男童的前案發生在2004年,當年教練未成年,由少年法庭審裡,2006年教練又猥褻另一名男童,鄰居9歲小朋友在客廳打電動,教練突熊抱其身體,撫摸對方下體,男童抗拒,竟仍強摸2分鐘,又抱到床上撫摸約5分鐘。
2012年邀請第三名男童到住處慶生, 12歲鄰居弟弟留宿教練家,教練伸手撫摸對方下體,見到弟弟轉身抗拒,仍繼續撫摸下體。事後弟弟告訴學校老師轉報警方,檢察官傳喚他時,他坦承犯行。
南投地院審理時,認為教練「一時未妥適控制情慾」,已經道歉及和解,「已獲教訓、當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判刑2年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檢察官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2012年駁回確定。
由於性侵犯強制治療機制於2013年才修正實施,該案當時無從宣告強制治療。事隔多年,37歲教練獲聘台中市一所國小棒球隊教練,台中市議員江和樹17日市議會踢爆,該名教練過去幾年涉嫌對31名小球員撫摸小孩的生殖器、逼迫為其口交,也逼孩子互相觸摸生殖器,錄製成影片威脅球員就範。
台中地檢署指出,檢察官訊問後認定該名教練於2019年至2024年期間,對多名未成年被害人涉有妨害性自主犯嫌,涉犯涉犯《刑法》加重強制性交、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等罪,犯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並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檢察官魏珮樺、黃鈺雯共同蒞庭舉證,由法院裁定被告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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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09:24 更新時間18:15(新增:案情)
留言 40
辰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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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希望他可以性侵法官,跟非死聯盟的成員
7小時前
凱
HOT
公佈恐龍名字
7小時前
黃小雅
HOT
哇塞!連關都不用關,緩刑五年...
等於忍五年後再犯就好了嘛!
台灣果然是犯罪者的天堂!廢死法官都是魔心來的...就算是撒旦,都是可教化的呢...
6小時前
林姿妤
畜渣….
可以直接對於該名教練的手口及生殖器鞭刑嗎🤬🤬
7小時前
ai ling
垃圾
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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