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點新聞Chloe編輯整理
一名男網友和同齡噦0歲的女友穩定交往4年多,雖然沒有同居,但每到放假或是平日晚上也都會約會。日前他向女友求婚,女友才坦白已有一件事隱瞞原PO整整4年,讓原PO覺得自己被耍了。
(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原PO在Dcard感求板上表示,交往這4年多來,其實自己有注意到女友在某些話題上不願意透露太多,而自己的個性是會尊重對方,所以不會過度追問下去。
原PO說「直到最近向女友求婚,女友才向我透露自己有小孩也離過婚,我當下聽到的感受是受到欺瞞,有種被戲耍的感受」。他坦承,「我知道過去幾年沒問清楚、沒發現是我的問題,但我不能認同的是她在交往期間刻意隱瞞的作法,讓我感覺她知道我會在意,卻又故意不透露」。
原PO說,交往了4年第一次對女友生氣,之後思考幾天後就向她提出分手,「結果被說她跟她的朋友說我不體諒她、不接受她的過去,但我無法做到愛不是自己的小孩也無法接受她隱瞞這件事情的行為,難道這樣錯了嗎…唉」。
網友看後紛紛留言回應「重點是人品有問題,交往4年都不說」、「單親沒有錯,騙子大錯特錯」、「你超棒的!真的就是不要去接盤! 」、「一開始就不透露方式隱瞞,不知道還有多少你不知道啊」、「不需要體諒騙子」、「一個有小孩的人,可以在經常相處的交往關係中不顯露出有小孩的跡象,也不用付出時間去陪伴小孩,那會有多冷血?多沒責任感?可以這樣對待自己的小孩,也可以這樣對待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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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7
洪大宅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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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錯,
一開始就是女方惡意隱瞞欺騙你的感情,
如果她早在交往前就說清楚,
你也根本不需要浪費4年的時間和金錢,
是女方自己有問題,
繼父母本來就不是每個人都應該承擔的責任,
除非是真的不在意對方有孩子,
也願意擔起繼父母的責任才去同意承擔,
真心不愛對方的孩子就不要去承擔這個責任,
以免日後因為這件事一直有爭執最後離婚
01月03日14:12
小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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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交往最好坦誠相待,刻意隱瞞離婚有小孩,真的不太好。一開始想交往就說出真相,對方能接受才交往,就不用因無法接受而浪費4年的時間了。
01月03日23:09
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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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品有問題不要臉!!
根本沒資格談感情!!
趕快分手把錢還給男方!!
別浪費男方的青春時間!!
不要說什麼付出,不要說被睡幾年。
在一開始的時候欺騙隱瞞就大錯特錯!!
01月04日00:17
Bear
真多心機壞女人
隱瞞騙人上賊船
01月03日17:19
Mitty~惟萍meowmeow🐈🐾
站在女生立場,一開始交往就要交代祖宗十八代嗎?也許你也只是玩玩呢!幹嘛說?只是如果已經知道男生蠻認真的,這時就應該坦白,可能是不知道如何開口。你的拒絕天經地義,沒啥好愧疚。
01月04日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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