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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

穩交4年他求婚了!女友終於坦承「這件事」 他崩潰:被耍了4年

藝點新聞

更新於 01月03日07:15 • 發布於 01月03日07:13

藝點新聞Chloe編輯整理

一名男網友和同齡噦0歲的女友穩定交往4年多,雖然沒有同居,但每到放假或是平日晚上也都會約會。日前他向女友求婚,女友才坦白已有一件事隱瞞原PO整整4年,讓原PO覺得自己被耍了。

(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原PO在Dcard感求板上表示,交往這4年多來,其實自己有注意到女友在某些話題上不願意透露太多,而自己的個性是會尊重對方,所以不會過度追問下去。

原PO說「直到最近向女友求婚,女友才向我透露自己有小孩也離過婚,我當下聽到的感受是受到欺瞞,有種被戲耍的感受」。他坦承,「我知道過去幾年沒問清楚、沒發現是我的問題,但我不能認同的是她在交往期間刻意隱瞞的作法,讓我感覺她知道我會在意,卻又故意不透露」。

原PO說,交往了4年第一次對女友生氣,之後思考幾天後就向她提出分手,「結果被說她跟她的朋友說我不體諒她、不接受她的過去,但我無法做到愛不是自己的小孩也無法接受她隱瞞這件事情的行為,難道這樣錯了嗎…唉」。

網友看後紛紛留言回應「重點是人品有問題,交往4年都不說」、「單親沒有錯,騙子大錯特錯」、「你超棒的!真的就是不要去接盤! 」、「一開始就不透露方式隱瞞,不知道還有多少你不知道啊」、「不需要體諒騙子」、「一個有小孩的人,可以在經常相處的交往關係中不顯露出有小孩的跡象,也不用付出時間去陪伴小孩,那會有多冷血?多沒責任感?可以這樣對待自己的小孩,也可以這樣對待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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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7

  • 洪大宅女
    你沒錯, 一開始就是女方惡意隱瞞欺騙你的感情, 如果她早在交往前就說清楚, 你也根本不需要浪費4年的時間和金錢, 是女方自己有問題, 繼父母本來就不是每個人都應該承擔的責任, 除非是真的不在意對方有孩子, 也願意擔起繼父母的責任才去同意承擔, 真心不愛對方的孩子就不要去承擔這個責任, 以免日後因為這件事一直有爭執最後離婚
    01月03日14:12
  • 小蝦米
    男女交往最好坦誠相待,刻意隱瞞離婚有小孩,真的不太好。一開始想交往就說出真相,對方能接受才交往,就不用因無法接受而浪費4年的時間了。
    01月03日23:09
  • Rong
    人品有問題不要臉!! 根本沒資格談感情!! 趕快分手把錢還給男方!! 別浪費男方的青春時間!! 不要說什麼付出,不要說被睡幾年。 在一開始的時候欺騙隱瞞就大錯特錯!!
    01月04日00:17
  • Bear
    真多心機壞女人 隱瞞騙人上賊船
    01月03日17:19
  • Mitty~惟萍meowmeow🐈🐾
    站在女生立場,一開始交往就要交代祖宗十八代嗎?也許你也只是玩玩呢!幹嘛說?只是如果已經知道男生蠻認真的,這時就應該坦白,可能是不知道如何開口。你的拒絕天經地義,沒啥好愧疚。
    01月04日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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