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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清大教授徵才找律師資格"志工" 網罵翻:太看不起人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6月18日16:25 • 發布於 06月18日10:22

生活中心/黃兆康 新竹報導

您有看過什麼誇張的徵才條件嗎?近日有網友發現,清華大學電機與通訊工程所的教授在徵才,條件竟然是想找有律師資格的「志工」,消息一出,在網路上掀起討論,有網友直言太看不起人,這是假志工之名,行剝削之實,還有人透露不少理工科教授都是這樣。

暑假到了,不少大學生、研究生想找份工作,打開各大學的交流版、系所粉專,有人就在東吳法律系的系辦粉專,找到這一則徵才資訊,讓人看傻了眼。東吳法律幫忙清大電機與通訊工程所教授徵才,希望找到在校生、而且是具有律師資格的研究夥伴,要探索人工智慧在法律領域的應用,冠上AI光環很亮眼,不過重點來了,談到薪資待遇,給出兩個字「志工」,要求有律師資格,但不支薪,這條件讓人忍不住揉揉眼睛,懷疑自己看錯了嗎?

清大教授徵才找律師資格志工 網罵翻:太看不起人
徵研究夥伴要有律師資格卻不支薪。(圖/民視新聞)

有清大學生說:「每個人在意的點不一樣,因為可能對某些人來說,這個經驗是很難得的,那他們就不會在意這個薪水,當作一個工作的話,就是一定要有薪水他們才會去做。」有人則指出:「我是覺得他一開始,就已經把東西都寫得滿清楚跟透明,所以沒什麼關係吧,反正想做的人就會去做,如果我未來要轉跑道的話,可能就會想做。」

清大教授徵才找律師資格志工 網罵翻:太看不起人
陽明交大科法所教授林志潔。(圖/民視新聞)

能不能接受,見仁見智,即便可以開立實習證明,但不支薪是事實,被廣大網友質疑這難道不是在找免費律師嗎?有網友直言也太看不起人,這是假志工之名,行剝削之實!還有人說為母校感到丟臉的,直言清交兩校很多理工科相關教授真的是這樣,這樣的徵才條件合法嗎,法律系教授親自解惑。陽明交大科法所教授林志潔說:「其實我國是有志願服務法的,也就是所謂的志工必須符合志願服務法中,他是從事與公益活動相關的,回歸到這位老師,他所徵的到底是,具有勞動從屬性的僱員,還是真的從事的是公益性質的活動。」研究所教授想找律師志工,在網路上掀起論戰,也讓人好奇,這樣的條件,會不會有願者上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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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9

  • 林和毅
    蔡EE不用負責嗎!
    06月19日08:15
  • jermyn魏明哲
    清大最近是怎麼了? 還是最近才開始被爆料...
    06月19日07:53
  • 綉(spring)
    清大校長都高薪聘請高中肆業的戲仔林青霞為清大畢業生典禮上台演講了(如何當個演技ㄧ流)其他真不知清大的教授如何了⋯⋯⋯傻傻分不清
    06月19日04:20
  • 奇怪 把需求寫的很清楚啊。就像徵偏鄉醫師巡診。也是志工啊 這就可以?有些人不缺錢 但要名。不是每個都需要錢…大多數的底層只在意那點薪資
    06月19日03:00
  • 胡榮裕
    願者上鈎,也没人強迫,有什麼好駡的?!
    06月19日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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