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火車站商圈的一處十字路口,車流量很大,民眾目擊,有一群人拿著拍攝器材站路邊拍攝,疑似要求1男1女的演員,趁著小綠人倒數的時候,站在斑馬線上「定格」、「回眸看鏡頭」,目擊者直呼這行為實在很危險,警方說,沒有接到申請,如果違規把道路當成工作場所,違規最高罰2400元。
行人號誌燈小綠人開始跑動,這時有位黑衣男子,突然跑到斑馬線中間舉起手,更蹲下來在路上做記號,後來換站在旁邊的一對男女出場。
趁著行人可通行時,一男一女走到記號處就定位,讓步行民眾看傻了眼紛紛閃避,綠燈右轉的車輛,更不斷從他們身邊駛過,由於這對男女一動也不動,一不小心很可能就會出車禍,而目擊者也指出當時,他們不畏懼車子和行人眼光,直接站在斑馬線中央給車子按喇叭。
目擊者:「這邊是算桃園市區主要幹道,所以車流量會滿多的,人是站在那邊是滿危險的,(站)愈來愈外面這樣。」
事情就發生在6日下午5點左右,靠近桃園火車站的中正路上,目擊者表示在路邊也能看到一群黑衣人士,拿著專業的拍攝器材,團體含演員大概10人上下,疑似在拍廣告,大概在這裡拍了半小時左右。
民眾:「這邊是桃園火車站前面的十字路口,上下班時間,所以我覺得其實有可能就是不太妥當。」
武陵派出所所長簡國峻:「民眾任意於行穿線上,工作拍攝影片或嬉戲影響交通安全,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本分局將查詢行為人身分並依法舉發。」
警方表示確實沒有接到任何申請,雖然目前還不清楚是在拍什麼,但如果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可處1200元到2400元罰鍰,呼籲別為了拍到好畫面,就大膽違規輕忽道安規則。
留言 22
黃振益
網紅嗎
09月08日00:22
趙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什麼爛政府啊哈哈🤣🤣哈哈🤣🤣爛透哈哈🤣未讓行人罰多少?吵操操哈哈🤣🤣
09月07日23:17
Johnny
為什麼行人才罰2400 ,汽車要6000 ,行人也應該是6000啊!
09月07日22:46
雨伶🌾
拍泥當,搞消郎
09月07日22:14
駿啊
台灣還有法律嗎?他們被罰可以先請大法官釋憲,解釋出來確定有罪再罰
09月07日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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