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人妻堅信「一份紅包一世情」,因此將親友致贈的喜宴紅包好好保存,未料25年後竟成了呈堂鐵證!新竹一名有上億資產的陳姓男子在外偷吃,想甩掉妻子時卻不想分財產給她,竟然以結婚時「無公開儀式與證人」為由,請求法院確認「婚姻無效」,卻被妻子的紅包鐵證給駁回。
▼人妻將25年前婚宴的紅包仔細保存至今。(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在竹科工作的陳姓男子25年前和林姓女子結婚,2人登記之後,陳男岳母在家宴請了幾名親友,之後陳男便飛往英國攻讀博士學位,林女則辭掉工作愛相隨,細心打理丈夫生活起居,煮飯打掃樣樣包辦。陳男學成歸國後擔任主管職,並累積了上億元的股票,想不到他卻辜負妻子一路陪伴,在外偷吃。
林女名下沒有半點財產,陳男想甩掉糟糠之妻,卻一毛錢都不想給妻子,竟把突發奇想,向法院請求婚姻無效。判決書指出,陳男指控,2008年5月23日前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不過當時他們卻沒有舉辦公開儀式,岳母雖然有請親友吃飯,但他完全不知道,當天也沒有他的親友到場,根本不算婚禮,向法院訴求婚姻無效。
▼陳男主張當年婚姻沒有公開儀式。(示意圖/Pixabay)
林女則主張,她和陳男決定結婚之後,與父母一起到香港拜訪陳男父母,回國之後,她母親就在自宅公開宴請鄰居與親友,當日賓客也有包紅包祝賀,因此算是公開之結婚儀式,也有2個以上證人,婚姻關係應屬成立,林女也提供紅包袋影本為證。
▼林女呈上紅包影本當作證據。(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法官認為,所謂婚姻的公開儀式,只要結婚當事人舉行,使不特定人見證就足夠,排場與穿著如何都不是重點,而雖然陳男與林女沒有舉行公開儀式,但之後已用公開宴客的方式來表達夫婦關係,多位賓客也都知道他們結婚了,還有寫著「新婚誌慶」、「永結同心」、「百年好合」等祝福話語的紅包袋為證。
法官也表示,25年前陳男已32歲,已經是「具備正常意思能力之成年人」,還接受高等教育而智識頗高,應該知道什麼是「兩人結婚」,主觀上有結婚的意思,因此最後判定婚姻存在,駁回陳男控訴。
(封面,示意圖/Pixabay)
留言 46
承學
爛男人
2018年09月05日07:44
dadada~🎵
求高手肉搜一下,讓大家知道到渣渣到底長怎樣
2018年09月05日08:18
文雅
女人把青春都留給你,你不愛了連一毛錢都不給,那請把以前陪你的日子照時數算,應該超過一億,大爛咖
2018年09月05日08:37
Lucas
這不是公開儀式的問題,老婆這樣幫他他還想自己去爽,就這點是他才該被休掉至少拿他一半走,好女人沒必要委屈自己
2018年09月05日09:35
湍
為什麼男人有錢後就完全被小頭控制了
這種男人把他休了
該付的一毛也不准少!!
2018年09月05日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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