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維歆/台北報導
▲康凱(右)跟曹雨婷槓上。(圖/資料照)
78歲中華演藝總工會前理事長康凱(本名陳桓浩),遭小27歲前女友、現任台北演藝工會理事長曹雨婷指控欠租金,曹雨婷名下4千萬豪宅租給康凱當辦公室,沒想到康凱拖欠55萬房租,為此曹雨婷事後告上法院,結果判決勝訴。如今康凱發聲明並提出4點反擊,表示將提告誹謗。
對此曹雨婷無奈表示,官司早已結束,也同時提供判決書,捍衛自己名聲,「陳桓浩(康凱)有他個人意見,我這邊敬表尊重,但陳先生提出的說法沒有任何根據,法院也不認同他的說法,我身為演藝工會理事長,做事坦蕩,為工會付出出錢又出力,台北地院已做出判決,事實如何已經非常明顯,真的希望陳先生能夠自重,尊重司法的認定,也希望能尊重工會與我,不再製造紛爭,這段時間因為陳先生的事情,給大家造成風波,我很抱歉。」
▼▲康凱發聲明文反擊,曹雨婷公布勝訴判決書。(圖/康凱提供)
針對曹女士不實指控,本人在此聲明如下,以正視聽:
(1)
過去兩工會合併辦公,係屬雙方同意,曹女士亦從未提及房租之事,更從未簽署任何房租合約。租約係應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但她拿出的租約,本人從未見過,更遑論親筆簽名,合約中諸多修改之處,並未雙方用印、漏洞百出,不知本人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合約上為何有全國演藝總工會與本人的公私章與簽名?是否有偽造文書之嫌?
(2)
由於過去兩工會合併辦公,曹女士係中華演藝總工會秘書長,故而所有的帳目與公私章皆虫她管理,如今中華演藝總工會早已喬遷他處一年多,曹女士亦早已非秘書長,但是到今日皆未交出所有的公私章與帳冊,帳目不清閃躲交接,造成諸多困擾與不便,在此呼籲曹女士盡早交出帳冊等公私章,並針對不明領款做出說明。
(3)
曹女士現為演藝工會理事長,拿出自己的房屋,每個月以5萬5千元房租租給演藝工會使用,左手給右手,又每個月自領8萬5千元為固定車馬費,當初合併辦公係屬你情我願,何以事隔一年多要自創合約,向中華演藝總工會追討從來都不存在的房租?
(4)
曹女士一直在外散播對傷害本人的不實言論,甚至在新聞媒體上惡意中傷本人,本人將採取法律行動,控告曹女士毀謗。
留言 39
Reiko🤘
HOT
俗語說得好,
臨老入花叢,不死也重傷
8小時前
Lily〔Elizabeth〕
HOT
老男人愛嫩妹的下場
8小時前
宋素貞(雨音)
HOT
老本留着好好養老!不要在想東想西!
8小時前
Wei Kuo
沒好下場
8小時前
美人魚
小氣就不要交嫩妹甚至女朋友,自己抱錢錢到死就好或者去酒店花錢要多嫩有多嫩~花不起別當臭老頭。
7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