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的「停復保」制度走入歷史,今(23)日起不再接受「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可辦理停保」之申請。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說明,此次修正將回歸國民權利義務齊一,強制納保以共同負擔公衛責任與支撐社會福利。
林靜儀表示,今天起健保法施行細則第37條及第39條,也就是俗稱的「停復保」刪除。
根據統計,近五年申請停保平均13.6萬人,2023年達23萬人;短期停復保(復保一年內又停保)的有4.5萬人,其中68%復保期間都有就醫。
林靜儀指出,連續2至5年都有辦理停保又復保的,復保期間就醫率達86%至97.57%,而且逐年增加,可見停保後復保者幾乎都會使用健保。「但是短期停復保就醫都以『牙齒相關疾病』最多,前五大就醫人數或醫療點數都不是什麼重大疾病。也就是說,反覆利用停復保的使用者,不是因為生重病長期返台治療,反而是短期復保期間做不影響生命的醫療處置或檢查。」
而這次受影響最大可能會是「外交部」,林靜儀表示,除外交部外派的同仁和眷屬外,國防部、經濟部外派同仁受影響的人數次多。「政府駐外員眷1200多人中有辦理停復保的約71.6%,大約880人。」
根據健保署新聞稿,本次施行細則規定修正,即日起不再受理停保申請案件。另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凡今年12月22日(含)以前已辦理停保之民眾,當次出國達6個月以上者,該次停保持續有效至返國入境日辦理復保;若出國未達6個月,應註銷該次停保,且需補繳暫停繳費期間的健保費。
責任編輯/洪季謙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