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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生「特調咖哩粉」檢出蘇丹紅!銷售至9縣市 北市衛生局追查下架回收

鏡週刊

更新於 10月30日08:34 • 發布於 10月30日08:34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香辛調味料,公布濟生股份有限公司斗六廠生產「飛馬牌特調咖哩粉」檢出蘇丹色素一號。(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香辛調味料,公布濟生股份有限公司斗六廠生產「飛馬牌特調咖哩粉」檢出蘇丹色素一號。(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衛生局主動加強抽驗香辛調味料,今(30日)公布「濟生股份有限公司斗六廠」生產「飛馬牌特調咖哩粉(製造日期:2024.05.07;有效日期:2026.05.06D)」檢出蘇丹色素一號,已移請濟生公司所轄台北市衛生局依權責追查下架回收情形,並進一步釐清產品是否有違法添加或製程汙染。經北市衛生局調查,該產品已銷售至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花蓮縣等9縣市,北市衛生局已通知轄內2家業者下架回收不得販售,並通知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依權責命轄區業者進行回收下架工作。

北市衛生局表示,接獲通知後第一時間巡查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專區內403家品牌業者(近11,780家門市),經查有33家業者有使用152項咖哩相關產品,皆非濟生股份有限公司「特調咖哩粉」產品。另為追查「特調咖哩粉」使用原料的品質疑義,台北市衛生局已移請雲林縣衛生局協助至濟生公司斗六廠稽查該批產品原料來源及廠區的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

北市衛生局指出,蘇丹色素非我國准用的著色劑,產品含有蘇丹色素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規定,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含有蘇丹色素的產品應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予以沒入銷毀。衛生局提醒,蘇丹色素具有潛在致癌性,非我國准用的著色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食品業者應落實原料與製程管理,避免觸法。並呼籲民眾若有購買上述產品請立即停止食用,並攜帶商品至原購買門市辦理退貨作業。

北市衛生局呼籲,依據《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者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另依違反《食安法》第47條第11款及第12款規定,規避、妨礙、拒不提供資料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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