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兵通知全退件!前科役男又耍賴 「隱身避徵兵」下場曝
有前科還不怕!一名男子阿國(化名)身為役齡男子,先前因妨害兵役罪遭法院判刑2月確定,卻仍不知悔改。這回他搬家後不報戶籍、躲避徵兵檢查,導致多次寄送通知都「石沉大海」。法官審理後,痛批他「明知役男義務卻再犯」,因此,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5款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阿國在前(2023年)年才因妨害兵役案件被法院判刑2月,判決確定但尚未執行。沒想到他不僅沒有吸取教訓,反而再度挑戰法律底線。檢方調查發現,阿國多年前已搬離戶籍地,後來又搬到其他縣市居住,卻從未依法申報遷移。
由於他長期不在戶籍地,區公所無法聯繫本人,寄出的徵兵檢查通知也全數退件。因此徵兵檢查通知無法送達,導致整個徵兵程序被迫延宕。區公所查覺異常後,將案件移送市府,並由檢方偵辦。
阿國辯稱「不知道通知寄去哪裡」、「信箱太多沒看到」,甚至怪罪母親「早就不住戶籍地」,推說一切是誤會。檢方卻指出,他早有妨害兵役前科,對相關程序應「再清楚不過」,卻仍未申報遷居,明顯是刻意閃避徵兵檢查。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國明知自己屬於受管制的役齡男子,卻意圖避免徵兵處理,未依法通報住所遷移,致使通知無法送達、徵兵檢查無法進行,行為已構成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5款之罪。
法官指出,國家徵兵制度是維繫國防安全的基礎,若人人如阿國藉口搬家就人間蒸發,將導致兵役制度失能,「破壞公平、損及國防」。審酌阿國態度傲慢、辯詞狡辯,且曾有相同前科。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被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每日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