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遭強力手電筒照眼睛 下車理論反被對方揮拳臉掛彩
花蓮縣一名34歲潘姓外送員在執勤過程中,遭到一名45歲劉姓男子以強力手電筒照射眼睛,導致視線受阻不適。當潘姓外送員下車理論時,雙方爆發口角,最終演變成肢體衝突,外送員臉部遭到毆打掛彩。警方調查發現,這名劉姓男子有暴力前科,就在本月9日,他才因購票問題在台鐵吉安站攻擊站務員,不到20天又再度犯案,引發社會關注。
事件發生在25日晚間6時許,潘姓外送員行經花蓮吉安中華路附近時,在轉彎過程中突然被劉姓男子用強力手電筒照射眼睛。強烈的光線讓潘姓外送員感到極度不適,他停下車輛想要詢問對方為何這麼做,卻不料引發口角衝突。潘姓外送員表示:「他逆向,然後用手電筒照我眼睛,然後我停下來,他就要這樣打,啊我是不是就這樣擋,然後就直接灌我啊。」一名目擊民眾描述當時情況:「外送員被打到流鼻血,兩人越吵越往遠處走。」在衝突過程中,劉姓男子朝外送員揮拳,導致外送員臉部受傷流血。打完人後,劉姓男子企圖逃離現場,幸好有目擊民眾立即報警,才使他無法脫逃。
大批警力趕到現場後,試圖了解事發經過。當警方詢問時,劉姓男子辯稱是出於自我防護,還否認自己有照射外送員:「手電筒啦,什麼東西,晚上走路這麼多車」,警方追問:「照別人喔」,劉姓男子回答:「什麼照別人,我哪有照別人,他騎摩托車要撞我欸。」經警方調查發現,劉姓男子並非初犯。就在本月9日,他才因購票問題在台鐵吉安站攻擊站務員,此次又因手電筒事件揮拳傷人,不到20天內兩度因暴力行為被送進警局。目前警方已針對這起事件進行深入調查,以釐清完整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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