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起重大兒少性暴力案 8成靠家長「自救」…勵馨揭制度4大失靈
勵馨基金會今舉辦「孩子的安全,不能靠運氣——從多起兒少性侵案件檢視制度破口與改革方向」記者會,彙整近年台中少棒隊、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新北圍棋教室猥褻案等10大兒少性暴力案,受害兒少高達140名,且8成案件是靠家長告發才得以曝光,呼籲政府與社會正視兒少保護「預防、保護、監督與處遇」四大機制的系統性失靈,呼籲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說,近年爆發的這10起重大集體兒少性暴力案件,場域涵蓋幼兒園3件、國小2件、體育技能教練2件、校外補習班2件、醫療語言治療師1件,橫跨7個縣市,犯案時間短則數天、長則持續5年,已知受害兒少高達140人,其中男童約占57%、女童約占43%,受害人數最多的台中少棒隊案共有53名男童受害,台北培諾米達幼兒園案則有46名女童受害。
王玥好進一步說,這10起案件,8件由家長主動告發,僅1件由青少年自行報案,顯示現行制度在第一線監督、通報與察覺上存在明顯不足。這些案件雖發生在不同地區、機構,卻呈現出封閉場域、權力不對等、缺乏監督、孩子無法求助等高度相似的風險結構,這不是個別事件,而是制度的集體失語。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指出,近年揭露超過10起的兒少集體性暴力案件,顯示問題並非單一環節失靈,而是「預防、保護、監督與處遇」四大機制的系統性失靈。
她表示,現行性平與兒少保護教育多停留在形式與時數要求,缺乏實際風險辨識與應對能力培養,導致兒少難以察覺包裝成照顧或訓練的不當接觸,且多數案件由家長揭露,顯示體系缺乏主動偵測能力與透明監督機制,一對一接觸、密閉空間及高風險情境,也缺乏明確規範與稽核,使風險長期被忽視。
除此,王淑芬說,部分案件雖已出現警訊或揭露,但後續處理仍偏重行政程序與責任切割,缺乏創傷知情與跨系統整合,甚至造成兒少二度傷害,削弱對制度的信任。
培諾米達幼兒園案家長代表今也現身記者會。她說,從得知孩子受害起,震驚、憤怒、自責與恐懼接踵而來。加上孩子年紀小,無法用語言完整受害經過,讓真相揭發更加困難。她曾掙扎要不要站出來,擔心曝光會讓孩子遭受異樣眼光,但若她沒有說出來,作為一名母親的她對不起孩子。提起孩子至今還時不時做惡夢,或問起毛姓加害人近況,她聲淚俱下。
家長也坦言,進入司法程序後,孩子與家長被迫反覆陳述受害過程,傷口一再被撕開。「今天我站出來,不是為了博取同情,而是希望相關機關勇於承擔責任,而非持續迴避。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與社會正視兒童保護制度,不要再有孩子在本應安心的地方受到傷害。」
律師吳沂錚說,社政與教育機關在案件發生後相互推諉,也迫使家長奔走於國家賠償訴訟之中,司法與行政程序普遍難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的兒童表意權,受害兒少心聲無法被適當傾聽,部分機關更以保護隱私為由,封鎖監視器畫面等資訊,阻礙家長了解真相。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陳志遠表示,兒少工作證制度,目的在於讓曾侵害兒少的加害人回歸社會後,無法再從事與兒少接觸的工作。但目前「兒少權法」草案對「兒少工作者」管理範圍僅限於教育、照顧、訓練三類,休閒遊憩場所(運動館、遊樂園、營隊)、宗教場域(主日學、靈修課程)及其他兒少專業服務(畢業紀念冊拍攝、升學晤談等)均未被納入。上述場域在澳洲等國早已全數納管,台灣卻仍付之闕如。
陳志遠另指出,現行草案也僅規定雇主「得」要求查核,並非強制,這意味著「出事後才處罰,沒有任何預防效果。」呼籲衛福部調整草案,擴大納管範圍,並強制雇主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