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鄰居吵架!一言不合 女拿「煙火」出來炸
桃園平鎮一名四十歲左右的汪姓女子,疑似因酒後不滿被鄰居看一眼,與對方爆發口角後,竟在住宅區內施放煙火鬧事,即使警方趕到現場也毫無顧忌。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其帶回處理,可能面臨最高三萬元罰鍰。據當地居民表示,該女子與男友租屋於此多年,經常在酒後與鄰居發生衝突,已讓附近居民不堪其擾,社區管委會可能將透過公約約制其行為。
平靜的桃園平鎮住宅區在6日晚間九時許突然傳出吵架聲,隨後天空中出現絢爛的煙火,五彩繽紛不停閃爍。然而,這並非是什麼慶祝活動,而是一場鄰里糾紛。警方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發現一名年約四十歲的汪姓女子疑似在酒後不滿被鄰居看了一眼,便與對方大吵一架。
爭執過程中,雙方一言不合,這名女子竟拿出煙火朝天空狂炸,甚至對著鄰居喊道:「剛剛哪一個講話的,有膽就給我下來。」更令人意外的是,即使警察到場處理,她似乎也毫不畏懼,繼續在社區門口施放煙火。
平鎮建安派出所所長謝惟靈表示,經查汪姓女子酒後與鄰居發生爭吵,並施放煙火妨害安寧秩序,為避免民眾身體財損危害,警方到場後立即將汪女實施管束,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處。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發射有殺傷力物品危害他人,最重可處三萬元罰鍰;而藉端滋擾住戶、製造噪音、深夜喧嘩妨害安寧,最重可罰一萬二千元。
當地居民透露,這名汪姓女子和男友在此租房多年,經常與鄰居有摩擦,尤其是在喝酒後更容易無理取鬧。社區管委會未來可能會提出公約,試著溝通約制這樣的行為,否則居民們實在難以忍受這種時不時就發生的擾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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