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港命案!維修工鑽車底遭輾斃 駕駛判決出爐
台中市一名江姓男子在台中港貨櫃場準備移動拖車加油時,未注意車底已有維修人員正在作業,貿然起動車輛,導致維修工頭部遭重壓當場死亡。法官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江男有期徒刑10月。
維修工鑽車底換胎遭輾斃
根據判決書,112年11月22日15時15分許,江男欲駕駛船邊作業2號拖車前往加油,當時輪胎行賴姓員工接獲指派到場維修車輛輪胎,已將小貨車停靠於拖車右後側並使用千斤頂頂高輪軸,賴男當時正鑽入車底欲放置第二個千斤頂,沒想到江男未依規定檢查輪胎及車輛四周是否有障礙物,隨即坐上駕駛座啟動車輛。
在車底作業的賴男閃避不及,頭面部遭重創,造成顱骨碎裂骨折,當場不幸身亡,案經賴男父母提起告訴,檢察官偵查後將江男起訴。法官審理時認為,江男考領有聯結車駕照長達25年,具有豐富駕駛經驗,理應知悉行車前檢查及注意起步安全等基本規範,卻因一時疏忽造成無法挽回的人命損失。
法院考量江男在偵查與審判中皆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案發當時天候晴朗、光線充足,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認定其駕駛行為具有明顯過失。雖然江男曾與被害人家屬進行調解,但雙方對於賠償條件差距過大,至今未能達成和解。法官審酌被告智識程度與經濟狀況後,量處有期徒刑10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