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子送保母家3小時死了 父母怒求償312萬敗訴!法官揭真相
一名保母遭控延誤救治,導致男童不幸猝逝,案件歷經刑、民事訴訟,日前民事判決出爐。法院審酌檢方調查與法醫鑑定,認定男童死因為「病毒性支氣管肺炎併發病毒性腦炎」,與保母照顧行為間無直接關聯,最終判決男童父母敗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今(2025)年年初某日上午8時許,父親阿飛將年幼的兒子小華,交由保母阿惠(均化名)照顧。不料,短短數小時後,阿惠突然通知「孩子沒反應、嘴唇發紫」,阿飛趕抵將小華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父母痛失愛子,情緒崩潰,提告求償311萬9000元,認為保母未即時撥打119,延誤就醫造成悲劇。
小華父母指控,阿惠發現孩子失去意識卻遲未求助,反而先以LINE通知他們,直到被要求後才撥打119,明顯怠慢。兩人主張依民法第192條及第195條規定,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各150萬元,並要求賠償喪葬費。
阿惠則強調,當天全程依托育程序照顧,小華上午仍活潑進食、遊戲正常,直到約10時40分才想睡,之後突然沒了呼吸。她第一時間依紅十字會救命術手冊進行心肺復甦術(CPR),並同時通知父親阿非。
阿惠表示,當時LINE視訊通話僅55秒、語音通話26秒,隨即撥打119求救,整體延遲不到2分鐘。她也指出,若僅等救護車,反而比父親自行開車送醫更晚到院,絕非怠忽。
檢方調查後,並未發現阿惠有虐待或疏失行為,最終以「罪嫌不足」不起訴。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也顯示,小華體內未檢出藥物或毒物,肺臟與腦幹皆有病毒性發炎反應,死因為「病毒性支氣管肺炎併發病毒性腦炎」,且自去年9月起就有反覆呼吸道感染病史。報告指出,案發當下小華並非處於致死環境,死亡原因屬疾病突發。
法官審酌後指出,阿飛夫妻雖主張「若因腦炎致死,不應毫無徵兆」,但未提出具體醫療證據,且依保母供述與通聯紀錄,從發現異狀到報案僅約1分鐘,難認有明顯延誤。綜合檢方與法醫鑑定,因此認定死因與照顧行為間無因果關係,阿惠並無過失,判決阿飛夫妻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