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45隻二級保育印度星龜 惡劣男「二度犯案」下場出爐
一名江姓男子,先前才因走私大批保育類野生動物遭檢方起訴,竟不知悔改,在案件審理期間再度指揮兩名泰國籍人士,以「藏匿裙底」的惡劣手段,夾帶45隻二級保育類「印度星龜」活體闖關來台,當場被海關查獲。桃園地院審結,認為江男惡性重大,判他8月徒刑,並沒收其用來聯繫犯罪的iPhone 15 Pro Max手機,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江男原本就在泰國經營觀賞魚事業,竟利用此管道動起歪腦筋。他透過通訊軟體「微信」指揮旗下泰國員工「阿忠」(SOMCHAT SAEKUI),並以1萬泰銖的代價,找來另一名泰國女子「POND PHROMMACHAN」擔任「運貨工具人」。
這個走私集團的犯案手法相當大膽,他們將45隻二級保育類的「印度星龜」、5隻美國牛蛙及2條紫晶蟒,全部塞進POND PHROMMACHAN特製的長裙口袋中,企圖利用衣物掩護蒙混過關。兩人於今年2月8日從泰國清邁搭乘長榮航空BR-258班機抵達桃園機場。
然而,法網恢恢,POND PHROMMACHAN在入境前至廁所,急忙將裙中動物轉塞進行李箱時,可疑行徑早已被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關員鎖定,當場人贓俱獲。而原本在基隆某商旅等候接貨的江男,也隨即被警方循線逮捕。
法院審理時發現,江男根本是「累犯」。他早在去年7月就因委託他人從大陸地區走私包含二級保育類動物在內的上千隻活體動物到金門而被起訴,該案目前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更可惡的是,他於今年1月24日還曾用同樣手法,成功走私一批不明烏龜入境,可說是惡行累累。
法官痛批,江男在短短半年內一再犯案,無視先前遭查獲的教訓,迫使保育類動物離開棲地,長途運輸風險極高,嚴重影響物種生存,更對我國生態平衡及防疫安全造成巨大威脅,其蔑視生命與法律的心態實屬惡性重大。
因此,雖被告坦承犯行,但法院認為其自我約束力不足,有入監教化之必要,不予緩刑,並駁回辯護人易科罰金之請求,重判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