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崇良:加熱菸標示不符規定已全數下架回收 標示販賣廣告均須合規
台灣首波合法加熱菸17日開賣,卻有上市菸品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上架首日就全面下架。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19日)表示,稽查發現有些菸品標示不符規定,已完成回收作業,業者應重新標示再上架;加熱菸上市須符合菸害防制法規定,標示必須清楚,另在展示、販賣及廣告時也要符合規定。
石崇良下午出席在桃園會展中心舉辦「2025聯新文化節暨聯新國際醫院30周年同樂會」,他致詞表示,聯新以創新精神與國際視野領先業界,無論是掛名國際醫療醫院、設立國際醫療中心,或在桃園機場守護國門健康,都展現醫療體系高度責任與專業;聯新醫院推動的運動醫學中心,不僅培育奧運隨隊醫師,更將專業導入社區,期勉持續引領醫療創新。
石崇良會後接受媒體聯訪,對於記者詢問加熱菸議題,他表示,因應第一款加熱菸上市,上周由中央與地方衛生單位一起到展示販賣的便利商店實地稽查,從各地傳回稽查結果發現,有些標示不符規定,經內部討論後確定業者應依法下架回收,重新標示符合規定再上架,目前已完成回收。
石崇良說,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所謂加熱菸是屬於指定菸品,須經健康風險評估才能核准上市,與一般紙菸的菸品不同。衛福部已依法核准幾款加熱菸,但所有上市規定還是應符合菸害防制法規定,特別是標示必須清楚,展示、販賣、廣告時也要符合規定;至於另款新興菸品「電子菸」在菸害防制法裡仍被禁止,呼籲國人不要從國外或非法管道取得。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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