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稅退別大意 宜蘭5年列管查到10月底
房子換了、稅也退了,不代表事情就結束。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即日起啟動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清查,作業一路進行到10月底,曾辦過退稅的民眾要特別留意。
這次清查對象,是重購土地移轉登記後,目前仍在5年列管期間內的案件。
不管是先賣舊屋再買新屋,或先買新屋再賣舊屋,只要曾申請並核准退還出售土地時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都可能被列入查核。
稅務局提醒,重購後的土地在5年內必須維持自用住宅用途。
若期間又轉賣、戶籍遷出,或拿去出租、營業,導致不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原本退還的稅款就會被追繳。
簡單說,退稅不是「拿了就沒事」,而是有5年觀察期。
民眾若近期有戶籍、房屋用途或買賣規劃,最好先確認是否仍在列管期間,避免一時疏忽,最後退稅變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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