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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日本退稅11月全面改制|購物、機場查驗與退款流程一次看

旅讀

發布於 5小時前 • 文_薛怡青/旅讀 圖_pexels.com

日本將自2026年11月1日起調整外國旅客消費稅免稅制度。屆時,旅客在免稅店購物不再直接以未稅價格結帳,而是先支付含消費稅的金額;離境時經海關確認商品確實攜出日本後,再由購物店家或受委託的退款業者返還相當於消費稅的款項。

新制度採用「退款制」(日方稱リファンド方式),除了改變付款與退款時間,商品分類、消耗品購買上限、特殊包裝及機場作業順序也一併調整。對習慣赴日採買藥妝、食品、精品與家電的旅客來說,11月起,買完商品怎麼保管、哪些東西不能先吃掉、抵達機場後先做什麼、何時才能託運行李,都和能不能順利取得退款直接相關。

2026年11月起,日本退稅到底改了什麼?

目前制度下,符合免稅資格的旅客可以在免稅店直接以未稅價格購物;到了2026年11月1日起,旅客則必須先以「含稅價格」購買,待旅客離境時取得海關確認資料後,再辦理消費稅退款。

同時,現行較複雜的商品分類也將簡化。現在免稅品區分為「一般物品」與「消耗品」,食品、飲料、藥品、化妝品等消耗品還有同店、同日未稅50萬日圓上限及特殊包裝要求;11月後,這項分類、50萬日圓上限以及消耗品特殊包裝都將取消。未改變的是基本購物門檻:同一免稅店、同一天購買的免稅商品,未稅金額仍須達5,000日圓以上。

比較項目 現行制度(至2026/10/31) 新制(2026/11/1起) 購物付款 購物當天依店家方式完成免稅處理 一律先支付含稅價格 免稅成立 購物時完成主要免稅手續 海關確認商品攜出後才成立 商品分類 分一般物品、消耗品 分類取消 最低購買門檻 同店、同日未稅5,000日圓以上 維持未稅5,000日圓以上 消耗品50萬日圓上限 有 取消 特殊免稅包裝 消耗品須依規定包裝 取消 商品離境期限 依商品種類適用不同規則 購買日起90天內完成離境確認 取得退款 購物當天即完成免稅或退款 海關確認後由店家或退款業者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50萬日圓上限」並不代表從此可以無限制大量採買。日本觀光廳規定,免稅店出售的商品數量仍須是旅客在離境時能自行持有並帶出日本的範圍。

在日本免稅店怎麼買?從結帳開始分4步

STEP 1|先確認是免稅店,並符合購買資格

旅客仍須在具有免稅銷售資格的店家購物,並依店家要求提出護照等身分資料。日本觀光廳也提醒,各免稅店可以限定免稅適用對象或商品,因此即使店內提供Tax-free服務,也不代表所有商品都一定符合免稅條件。

STEP 2|同店同日未稅滿5,000日圓,結帳先付含稅價

5,000日圓的基本門檻沒有消失。新制仍要求同一免稅店、同一天購買的符合資格商品,未稅金額達5,000日圓以上。

不同的是,過去區分「一般物品」與「消耗品」的規定則將取消,食品、化妝品、服飾、家電等不再分成兩套購買條件;消耗品原有的單店單日未稅50萬日圓上限及特殊包裝也同步取消。

付款方式則和現在不同。11月起即使已達免稅門檻,結帳時仍須先支付包含消費稅的完整金額,退稅要等到離境完成海關確認後才會進行。

STEP 3|結帳時確認退款方式,別等到機場才問

海關只負責判定免稅商品是否符合攜出條件,並不負責替所有旅客統一發放退款。

完成離境確認後,款項由原免稅店或其委託的退款業者處理。由於各店採用的退款方式可能不同,包括退回信用卡、匯入銀行帳戶、App轉帳或其他指定方式,購物時就應確認退款管道、需要登錄哪些資料,以及款項何時入帳。

例如使用J&J Tax Free服務的店家,可透過J-TaxRefund讓旅客登錄聯絡資料與退款去向,待海關確認後再依登錄方式退款;但J-TaxRefund只是其中一種民間退稅服務,並非日本全國免稅店都使用同一套系統。

STEP 4|商品留好,購買日起90天內離境

免稅商品必須在購買日起90天內,於離境時接受海關確認。

新制雖然取消消耗品特殊密封袋,但食品、飲料、藥品、化妝品等若已在日本境內吃完、喝完或使用,以致海關確認時無法出示,仍可能無法取得退款。

對旅客來說,取消的是「密封包裝」規定,商品必須確實攜出日本的條件並沒有改變。

同一筆交易的商品要留齊 少一件可能影響整筆退款

除了商品不能在日本境內消耗,新制還有一項需要特別留意的規定。海關確認是以「一次購買手續」為單位,也就是依店家傳送的一筆購買紀錄進行確認。

假設同一次結帳買了藥品、保養品、伴手禮和食品,其中一項到了機場已經無法出示,受影響的可能不只有缺少的那件商品。同一筆購買紀錄中的其他免稅品,也無法取得海關確認,該筆交易便不能辦理退款。

因此,如果旅途中有多筆免稅消費,可以保留收據或相關電子交易資料,方便確認每一筆交易包含哪些商品。尤其零食、飲料、藥妝等容易在旅途中被拆開使用的商品,更要留意是否和其他準備帶回國的物品列在同一筆免稅購買紀錄中。

到機場怎麼辦?海關確認分4步

店內完成免稅購物手續後,下一個關鍵就是離境。2026年11月起,旅客必須在行李託運前完成海關確認;如果免稅商品準備放進大型行李箱,抵達機場後的作業順序也要跟著調整。

STEP 1|抵達最後出境機場,免稅商品先別託運

旅客須在購買日起90天內,於真正離開日本的機場或港口完成海關確認。

如果行程是先搭日本國內線,再轉國際線回台灣,相關程序應在最後離開日本的機場辦理,而不是第一段國內線的出發機場。

商品可以先整理進行李箱,但在海關確認完成前,不能把行李交給航空公司託運;一旦系統要求實物查驗,旅客必須能當場拿出商品。

日本觀光廳也明確提醒,已交由航空公司託運的行李,不能為了辦理免稅確認再要求取回。

STEP 2|讀取護照,系統核對免稅購買紀錄

抵達機場後,旅客可前往安檢前的免稅手續區,在自助免稅手續機台讀取護照,由系統核對相關購買紀錄。

在成田、羽田、關西、中部、福岡、新千歲及那霸7座主要機場,旅客除了可使用現場的自助免稅手續機台,也能在國際線出發大廳、安檢前可連接專用無線網路的區域內,直接透過 Visit Japan Web 線上辦理,不必另外操作機台。

STEP 3|看到GREEN可完成確認,RED則須前往海關查驗

護照資料讀取後,系統會判定是否需要進一步檢查。

如果顯示「GREEN」,代表不需再接受商品實物查驗,海關確認程序即可完成;如果顯示「RED」,旅客就要帶著相關免稅商品前往海關檢查區,由海關人員實際確認。

若被要求查驗卻無法出示相關商品,該筆購買紀錄便不能完成免稅確認,也無法取得退款。

STEP 4|確認完成後再託運,之後由店家辦理退款

完成海關確認後,旅客才能安心將需要託運的免稅商品交給航空公司,再依一般程序通過安檢、出境。

海關確認完成,也不代表旅客會立刻在機場拿到現金。後續退款仍由原購物免稅店或其委託的退款業者處理,實際入帳方式及時間依各店家規定而異。

換句話說,海關負責確認商品是否依規定攜出日本;真正把消費稅款退給旅客的,仍是購物的免稅店或受委託的退款業者。

單價100萬日圓以上商品 保證書、鑑定資料別先收進行李

新制對高價商品增加識別資訊規定:未稅單價100萬日圓以上的商品,店家須在購買紀錄中登錄品牌、型號、序號等「商品資訊詳細」。

離境時,海關也可能要求旅客除了出示商品,若旅客有購買高價腕錶、珠寶或精品時,建議把保證書、鑑定資料一併帶在身邊,保留到完成海關確認,別提早收進託運行李,以備查驗時對照。

免稅品太多帶不走?自行寄回國不能當作出口證明

另外特別提醒,對於怕買太多、怕行李超重的旅客來說,也要注意免稅商品新的寄送規定。

日本已取消旅客自行辦理的免稅商品「另行運送」制度。過去旅客可在辦完免稅後,再自行到郵局或物流公司把商品寄往海外,這種方式稱為「另行寄送(別送)」。但日本已取消這項作法,2025年4月1日起購買的免稅商品,不能再自行寄回國,也就是說,不能再憑寄件證明的單據完成免稅程序。

如果真的不方便自己攜帶,旅客可詢問店家是否提供「直接寄送(直送)」。這種方式是在購物當下,由店家安排符合規定的運送業者把商品直接寄往海外,旅客不必把商品帶到機場接受海關確認。

要注意的是,2026年11月後的「直送」並不屬於一般旅客的退稅流程,而是以出口免稅方式處理。

簡單來說:旅客買完自己寄,不行;由店家當場安排海外直送,可以,但要看店家是否提供這項服務。

更詳細相關日本新制退稅規定:https://www.mlit.go.jp/kankocho/tax-free/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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