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扶律師籲重視性侵被害人表意權
記者謝璿/新北報導
在1月11日司法節前夕,勵馨基金會與臺灣防暴聯盟聯合為性侵犯罪被害人訴訟權發聲,而自身有豐富告訴代理人經驗的法扶基金會律師張桂芳也以自身工作經驗分享,希望能呼籲社會及司法機關重視性侵被害人表意權,讓他們的正義不再被忽視。
法扶基金會律師張桂芳指出,自己服務的性侵被害人,以未成年及身心障礙者居多,因此司法救濟之路更加辛苦,司法程序應給予被害人更多保護,提高被害人訴訟參與權可當作起點,使被害人擺脫純證人的消極被動角色,能夠聲請調查證據、到庭聽審、表示意見。
張桂芳進一步指出,性侵被害人作為證人要陳述較他人更難,往往在庭外與社工、醫師、律師一次次會談中都能妥善陳述,開庭時面對職權訊問或交互詰問反而容易被誘導、甚至破壞證詞,導致證據都成為「珍貴的垃圾」,也曾聽聞法官聽完雙方說法後,反而採信被告的無邏輯證詞,只因更容易構成事實要件,更容易寫成報告,被害人依程序難以反駁,只能默默吞下委屈。
張桂芳說,在法扶工作這些年,被害者以12至16歲居多,多半還是懵懵懂懂的年紀,卻容易因為逃學、愛玩而被認定「私生活很亂」,有些法官甚至因此就將強制性交的案例判為「合意性交」,不再看見她們身為人的性自主權,判決書上的「常理」,讓人格外心痛。而看過最年輕的被害者才年僅3歲,甚麼都不懂的年紀,爸媽更加憤怒的上法庭討公道,背後是作為家長最深的自責與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