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女中士營區內激戰換錢!他遭撤職喊冤:外面1.5K一堆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11小時前 • 發布於 11小時前

娛樂中心/張予柔報導
陸軍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一名郭姓下士,在知道同單位女中士急著還債後,便答應對方以性行為換取金錢,在營區內發生不當行為,遭軍方撤職停任3年。他不服決議提出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軍方處分並無不當,駁回請求,案件仍可上訴。

郭姓下士得知女中士急需要錢去還債,因而雙方約定以性行為作為借貸條件。(示意圖/民視資料照)

判決指出,事件發生在113年3月至5月期間,郭姓下士得知女中士急需要錢去還債,因而雙方約定以性行為作為借貸條件,兩人甚至在營區4樓沐浴間發生性行為。然而整起事件曝光,是因女中士父親向軍方控訴郭男性侵,軍方在調查後將性侵部分移由憲兵隊偵辦,而兩人在營區內發生性行為,已嚴重違反軍紀,因此在召開人評會後,最終決定將郭男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等同丟掉軍中生涯及退休金。

郭下士辯稱兩人是「你情我願」,質疑軍方沒有查明真相就重罰,因此提出訴訟。(圖,非當事人/民視新聞)

郭姓下士不服,強調兩人是「你情我願」,質疑軍方沒有查明真相就重罰,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不過法院調查雙方通訊內容後發現,對話中多次提及性行為安排與地點選擇,例如「從下禮拜一開始吧記得帶保險套」、「你要在裡面還是外面旅館」、「裡面(營區)就好了吧」等語句,證明軍方調查並無不實。法院並在會議紀錄中看到,郭男面對長官詢問時稱「被她騙去」、「如果我要X,外面1500的一堆」,反映其價值觀偏差,沒有意識到在營區內發生性行為的嚴重性。

法院認定郭男違反性別分際與紀律屬「重度違失」,撤職處分適法且相當,全案仍可上訴。(圖,非當事人/民視新聞)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獨家》台南女警開單竟被砍 「斧頭怪客」行凶動機曝光

自由電子報
02

恐怖!新北八里1木材廠凌晨爆猛烈大火 煉獄景象曝光了

民視新聞網
03

色狼教練!逼未成年女游泳隊員脫衣、拍裸照 檢方聲押獲准

太報
04

獨家/魂斷國道!一家5口「北上做生意」聯結車撞成鐵餅…56歲岳母喪命

三立新聞網
05

半導體大廠女員工出軌懷孕 問小王:和多少人上床?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