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客運司機毆打學生 桃檢偵結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已遭解職的桃園客運41歲劉姓司機日前與乘客黃姓高中生發生口角、肢體衝突,將黃姓高中生打到流鼻血,遭警方移送法辦。桃園地檢署今天表示,劉男嚴重影響公共安全,造成民眾恐慌,已於29日偵結以傷害罪起訴,並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
全案發生在22日傍晚,擔任桃園客運某高中學生專車司機的劉男,因與車上黃姓學生發生爭執,在公車站前毆打黃姓學生至流鼻血,警方到場後將他逮捕,隔天移送法辦。
桃園地檢署調查,劉男當時在2名學生接連上車投幣後,以「他媽的」等語質疑首名上車的陳姓學生未投入足額車資,經陳姓學生解釋、要求確認投幣箱內零錢金額遭拒後,陳姓學生表明下車後將向學校反映,劉男則說「找教官也沒用」。
桃檢調查,車輛行駛後,另一名學生對劉男態度、言語表達不滿,劉男因此向該生口出「臭俗仔」等語,並與他人通話時大聲講出「我很少跟低能兒講話ㄟ」等用語,黃姓學生因此不滿,在下車時口出「連錢都不會數,一輩子也就這樣子了」。
桃檢調查,劉男因此將學生專車停於車道上,下車於人行道、車道上揮拳毆打、抱摔黃姓學生,在黃姓學生倒地、雙手抱頭跪坐無力反抗時,接連出拳攻擊10餘次,導致黃姓學生前額挫傷瘀青、頭部及臉部挫傷、鼻骨閉鎖性骨折併鼻出血、左側耳挫傷併耳鳴等傷勢,於案發後並產生「急性壓力反應」等症狀。
桃檢表示,經蒐證還原案發經過,連日訊問劉男、在場學生,並前往該高中進行查訪,取得學生專車投訴資料等,確認劉男擔任桃園客運駕駛期間,多次因服務態度不佳、駕駛行為違規等原因遭懲處,並有2次遭解職紀錄。
桃檢表示,劉男與黃姓學生發生口角時未能理性行事,不顧現場為人、車往來頻繁之處,嚴重影響公共安全或造成民眾恐慌,其態度、行為實有偏差,經衡酌黃姓學生及其家屬意見後,29日偵結以傷害罪起訴,並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