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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少女畢旅約公廁激戰 鬧人命!男大生慘了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08月07日13:14 • 發布於 08月07日13:14

台北一名詹姓男大學生,透過社群媒體認識國三少女小柔,他經常傳訊息引誘小柔拍攝性影像,後來又趁小柔畢業旅行時,邀他到國小公廁發生性行為,不料意外使其懷孕。台北地院審理後,依犯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合併執行2年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詹男自2023年6月14日在網路上認識小柔,在知情小柔是未成年的情況下,不斷以訊息、語音引誘其自行拍攝性影像,詹男傳送的訊息中以「我要看你洗澡」、「沒看過好奇心使我作祟」、「看你電愛」、「我要看你露臉的摸摸」、「可以看你OO嗎」等話語指示小柔傳送性影像給他。

同年10月25日,小柔在畢業旅行期間來到北部,詹姓男大生趁其自由活動時間與她見面,並帶她前往國小,並在違反小柔的意願下於校內公廁發生性行為,因為當時未採取任何防護措施。直到隔月,小柔在家人陪同下就醫,才意外發現已懷孕,少女父親震怒提告,全案因而曝光。

對此,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考量詹姓男大學生雖曾誘使少女拍攝不當影像,但過程中未使用強硬手段,影像亦未被散布,另詹男已與少女及其父親達成調解,並承諾以兼職的方式賺取費用,分期支付調解金。

法院進一步審酌,詹男目前仍在就讀大學,兼職擔任外送員,月收入約1萬6000元,且目前有一位懷孕的女友。綜合以上情節,法官依刑法第59條規定予以減刑,最終對詹男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及與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兩罪,分別判處1年7月徒刑,合併執行2年,宣告緩刑4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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