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債兒25年未返家!老父臨終怒吼 遺產一毛都別想拿
一名男子阿華(化名)因債務問題,離家出走超過25年,從此音訊全無。即使父母多次尋人、報失蹤,他依舊避不見面,直到父親阿國(化名)去年病逝,家人仍未聯繫上他。法官審理後認為,阿華對父親長期疏離、不盡扶養之責,構成「重大虐待」情節,加上亡父生前多次表示「遺產不給他」,依法認定阿華喪失繼承權。
判決書指出,阿華於2000年間因債務纏身,離家後不再與家人聯繫。父母與弟弟多次前往他工作的公司探尋,卻屢被拒見,甚至他為了躲避家人還不斷更換工作地點。阿華的母親表示,當年報案失蹤後,家中再也沒收到任何消息,阿華「有如人間蒸發」。
直到多年後,阿國罹病住進醫院,面對病況惡化,他仍念念不忘這位「離家不歸」的大兒子。根據阿華母親的證詞,阿國在病榻上多次提起:「這個兒子這樣,以後有財產都不要給他。」甚至在病危時仍強調「我的遺產不給阿華」,語氣充滿失落與心痛。
法官調查後發現,阿華自離家後,未曾履行對父母的探視、扶養或任何聯繫義務,甚至在父親病危、過世後也未出席喪禮。法官認為,這樣的行為不僅違背基本孝道,更讓被繼承人承受極大的精神痛苦,已構成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所稱的「重大虐待情事」。
法官指出,依據我國重視親情與孝道之倫理,繼承人長期惡意不與被繼承人往來、不探視照料,足使父母感受莫大精神痛苦者,應認屬重大虐待行為。阿華雖未對父親施以暴力,但其長期的漠視與斷聯,已足以讓被繼承人痛心絕望。日前依法宣判,確認阿華對亡父阿國之繼承權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