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招攬赴陸團卻要求登錄「團」 赴陸旅遊政策與市場現況錯位
在旅遊警示燈號橙色警示與「禁團令」限制仍在的情況下,中國大陸旅遊人次持續增長。2026年上半年已達184.7萬人次,年增逾2成。旅行社不能招攬赴陸團,旅客卻未停止出發;把赴陸登錄責任落到旅行社身上,能否讓旅客出行更安全?
因應中國大陸《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9∕15施行,陸委會提高赴陸風險提醒;觀光署也自9∕1起要求旅行業辦理赴陸考察、參訪及民眾自組團時,逐團落實風險告知、團體行程登錄、赴陸業務統計及責任保險4項措施。9∕8觀光署再釐清,旅行社填報的是團體行程資訊,不包含個別旅客姓名及證件資料;查核也不是未填報即逕行開罰,而是先宣導、輔導及限期改善。
站在官方立場,「赴陸登錄」目的是掌握經旅行業承作的赴陸團體行程資訊,並鼓勵自由行旅客自主登錄,以利突發事故時進行急難聯繫。旅行社雖然支持合理安全措施,但更要求責任有界,不能都放在旅行社身上。只是政府一方面限制旅行社招攬赴陸團體旅遊,另一方面又透過旅行社管理實際存在的赴陸「團」或做自由行宣導,凸顯赴陸需求並未因禁團令消失,而是轉為自組、參訪、考察與自由行等不同形式。
但當旅客在台灣找不到心儀的旅行團,也可能直接選擇大陸地接、私人地陪或社群平台出遊,如此是否「更安全」?屆時旅行契約、責任保險、品保調處及台灣主管機關能介入的空間反而縮小。若政策核心是安全,管理方式是否值得重新檢視?業者也好奇:究竟政策真正追求的是「所有旅客出行安全」,還是「經旅行社承作的團體更容易被掌握」?
業界目前仍有許多人保持觀望態度,9∕15旅行業全聯會將赴觀光署溝通,業界也不少觀望聲音;真正等待的是3個更根本的答案:「禁團令」下如何界定「團」?旅行社責任該做到哪裡?政策如何避免把確實存在的赴陸需求推向更難監管的通路?若安全是共同目標,期待讓需求留在合法、有契約、有保險、可追蹤的市場,對業者與民眾更具保障。
旅行業者大哉問❓
● 規則怎麼訂?新增義務後,法源、適用範圍與裁罰標準清不清楚?
台灣海峽兩岸旅行發展協會理事長蕭博仁認為,主管機關若要求旅行社增加登錄、留存等義務,就應把法源、適用範圍及裁罰標準說清楚。旅行業並非不能接受規範,而是需要「可預測」的規則;若政策發布後還靠行政解釋逐步補充,將提高業者法規遵循的不確定性。
● 責任誰來扛?旅客有自主選擇,旅行社做到哪裡才算盡責?
品保協會大陸委員會主委許淑玲從消費保障出發,認為風險告知、團體登錄、統計及保險應建立一致、可舉證的標準流程。業者需要知道「做到哪裡即算完成責任」,讓稽查與消費糾紛都有一致判準,知道怎麼做才算對,期待政府與公協會協調溝通再對外宣布,降低意外訊息對產業造成的影響。中華兩岸旅遊產學發展協會理事長齊雁蘋則強調,旅行社可以提醒告知,卻不能代旅客作決定。安全若是共同目標,就應由政府、旅行業與旅客共同負責,而非把程序與責任集中到第一線業者。]
● 需求往哪走?合法旅行社選擇保守觀望,境外市場開始做大?
高雄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蔡宗佑指出,赴陸團旅招攬仍受限制,但旅客自組、考察與參訪需求卻持續存在,旅行社一方面不能正常經營團體市場,另一方面又增加逐團登錄與行政程序。如果實際現況是「政策擋不住需求」,合法旅行社難以正常承作赴陸團體市場,客源轉往何處值得關注,管理方式是否應該重新思考?
大旺旅行社董事長葉正吉強調赴陸需求並不會因限制而消失,若合法旅行社受到越多規範,旅客越可能直接轉至更無保障的大陸地接、私人地陪或社群平台。
當交易離開台灣旅行業體系,旅行契約、責任保險與品保調處都可能無法施力。若政策核心是安全,更應思考如何把需求留在可監管、有保障的合法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