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案場分廚餘給其他豬場 應變中心:違反廢清法最高可罰千萬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3日公布疫調報告提到,台中案例場從梧棲清潔隊得標廚餘後,除自用外也違規分給另一個養豬場C。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天(5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環境部環管署副署長劉瑞祥表示,兩豬場都違反廢清法,最高可罰新台幣1000萬元。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天舉行第48次會議,下午在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召開記者會,由指揮官農業部長陳駿季主持。
針對疫調報告中提到,案例場自梧棲清潔隊得標取得廚餘,除自用外,也違規分給另一個養豬場C;不過,因養豬場C落實廚餘蒸煮規定,並未發生異常,豬場採檢結果都是陰性。
至於養豬場C是否也違反相關規定,劉瑞祥說,兩個豬場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罰1000萬元以下罰金。
應變中心3日公布疫調報告,台中梧棲一處養豬場爆發非洲豬瘟,主要原因是未依規定落實蒸煮廚餘;疫調也發現,梧棲清潔隊的廚餘除提供給案例場外,也違規流向養豬場C,因案例場將廚餘分讓給該養豬場。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