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公車司機「兩度輾壓」撞死東海女大生 法院依過失致死判4年半

上報

發布於 03月31日02:22 • 上報快訊/呂品逸
巨業客運施姓司機開車輾斃東海女大生,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判4年半徒刑。(資料照片)

東海大學一名女大生,2024年在台中火車站附近要過馬路時,遭一輛左轉公車撞上,施姓司機下車查看後竟又兩度移動公車,導致女大生遭輾壓身亡。案件經台中地院審理時,女大生家屬認為應改用殺人罪審理,但法院審理後最終仍以過失致死罪嫌判施姓司機4年半徒刑。

撞上女大生還輾壓 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巨業客運施姓司機在2024年9月22日晚上駕駛公車行經台中火車站附近時,左轉撞上林姓女大生及王姓學姊,施男當下下車察看,發現林姓女大生的右手臂在右前輪後側,施男便將車往前移動,王女發現林女遭輾壓趕緊大叫,不料施男倒車時再度輾壓林女的頭、胸造成死亡。

檢方在調查後認定施男沒有殺人意圖,是為避免造成進一步傷害才移車,因此不構成殺人罪,不過因為施男有過失致死的前科,卻仍未小心駕駛,因此除以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外,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林女家屬欲改殺人罪審理 法院未同意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女家屬認為應變更法條,改用殺人罪審理,律師也拿出法醫師鑑定報告,指出林女在第一次遭到輾壓時還有血壓及呼吸,表示在後續遭輾壓時還是個「活生生的人」,因此施男也應屬殺人行為。不過施男律師則辯駁,施男與林女完全不認識,並沒有動機殺人,且事發當下施男是為避免輾到林女才移車。

而法院審理期間,林母也透過律師發出聲明,控訴肇事的巨業客運雖否認要以30萬元和解,但最終卻傳送訊息,要以33萬7050元賠償喪葬及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的方面則由強制險賠償,律師也諷刺多出來的3萬7050元是巨業的「偌大恩惠」。

(熱門點閱: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遭重判17年 法庭影像10:00上線播送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中國山西煤礦爆炸82死128傷 賴清德簡體字發文:台灣願意提供人道協助

鏡週刊
02

判定馬英九非中重度失智!醫師曝初期症狀:多數家屬最先從「這件事」察覺

風傳媒
03

新手爸開車撿奶嘴自撞 女嬰未坐安全座椅枉死

自由電子報
04

週五家聚成永別!8旬父送醫 女兒哭喊:救救我爸

華視新聞
05

社工破門全看傻!台中21歲夫妻雙亡 4月大女嬰餓3天奇蹟活命

CTWANT
06

台中命案「21歲父母雙亡」 4月大女嬰獨活差點餓死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