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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衛福部重申,醫療暴力零容忍

行政院

更新於 05月20日07:34 • 發布於 05月20日07:34

【本文由衛福部提供】

對於近日發生牙醫診所醫療暴力事件,造成醫事人員受傷,衛福部深表不捨與痛心,並給予強力譴責。另要求醫療院所若發生暴力事件,警政單位接獲通報後,除應儘速到場處理外,應將施暴人員以現行犯逮捕,並建請法院依法儘速處理。

為保障醫事人員執業與病患安全,依據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違反者,衛生局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警察機關應立即協助排除或制止。另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規定,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之罰金;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立即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如因而致醫事人員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醫療院所遇有暴力案件應通報當地警察機關,以保障第一線醫事人員之人身安全。衛福部亦呼籲社會各界,一起支持對醫院暴力零容忍之立場,共同為就醫安全把關,讓醫事人員從事醫療業務時,不會有所恐懼或遭受影響,保障全民醫療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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