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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中國律師」現身台中打官司 地院當庭中止審理、檢方分案調查

台視

更新於 08月14日14:19 • 發布於 08月14日13:50

台中地院昨(13)日審理一起台商與跨國企業的民事訴訟,原告蔡姓律師當庭指出,被告奧地利公司竟委任一名中國籍劉姓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由於劉男未具台灣律師資格,法官當場裁定資格未許可,停止訴訟程序。

群策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黃柏源指出,「很有可能是因為他的口音,或者是他的一些敘述的方式,跟台灣人講話的方式,可能不太一樣。」

中國律師稱「未禁止」 法官判定身分未許可

原告代理訴訟的蔡姓律師戳破對方身分,沒想到中國籍劉姓律師竟辯稱,法律又沒有禁止。法官當庭判定身分未許可,停止訴訟審理。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表示,「因為劉姓男子無台灣律師的資格,又未能提出相關的佐證,審判長未許可其代理,並未進行本案訴訟審理程序。」

對此,律師林瓊嘉表示,「在任何的國家,沒有取得律師資格,不可以以律師名義,在當地執行業務。」

中國籍律師出面打官司,法官當庭判定身分未許可,停止訴訟審理。圖/台視新聞製圖

民事訴訟不需律師身分 經過審核即可代理

儘管依國內法律,訴訟代理人只有刑事訴訟,限定要有合格律師身分,民事訴訟不需要,只要提出親屬關係或擔任法律專員,經過審核通過即可。

不過,針對本案中由中國籍人士以「律師身分」出庭,仍引發爭議。律師黃柏源補充,「法務部有一個外國律師的許可,核准之後他才可以加入公會,然後執行律師業務,如果沒有的話,可能會違反律師法相關規定,甚至是有刑責的。」

民事訴訟不需律師身分,經過審核即可代理。圖/台視新聞製圖

檢分案釐清入境名義 是否涉違法在台執業

雖然劉姓男子聲稱,自己在被告奧地利公司擔任法務,法官仍要求補正相關證明,再進行後續訴訟代理人的審核,另外台中地檢署也主動分案,釐清劉姓男子用什麼名義入境,是否有違法在台執業。

台中/林書弘、吳祥三 責任編輯/蔡尚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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