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約吃早餐變激戰 女同事愧疚說真相...下場曝光
一名人妻小花(化名)某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收到陌生女子小美(化名)留言,自稱是丈夫阿明(化名)的前同事,表示有事情想與她面談。小花出於好奇赴約後,卻被告知丈夫與小美有婚外情,甚至發生性關係。經法院審理,法院認定小美的行為侵害小花權益,最終判決須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
根據判決書,小花與阿明婚後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婚姻原本和睦。不過,今年6月21日,小美在小花的Threads貼文下留言,稱自己在小花家樓下,想聊聊。小花同意後見面,小美坦承其於離職後仍與阿明在5月24日、5月31日及6月11日,在車內及汽車旅館發生不倫性行為,並提供LINE對話與個人記事作為證據。對此,阿明也承認不倫行為,小花事後將小美告上法院,求償60萬元。
案件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小美辯稱,她原本並不認識阿明,而是因工作及孩子就學相關事務,經阿明主動接近後才開始互動。當時她心理狀況不佳,加上經濟、家庭與工作壓力大,阿明便成為她的聊天對象。後來,她才得知阿明已婚並育有子女,阿明卻在了解她的家庭與感情狀況後,持續與她發展不正當關係。
小美表示,阿明得知她將於5月底離職後,更加頻繁與她聯絡,甚至在她休假時傳訊表達思念與不捨,並邀約5月24日一起吃早餐。當天,她將機車停好後,阿明要求她前往汽車停放處,並邀她進入車內鎖門,並要求「幫忙服務」,她出於恐懼未敢反抗而照做。之後,她因害怕阿明掌握把柄,不得已於5月31日再次赴約發生性關係。後續,阿明多次邀約至住家,她均婉拒,最終於6月11日改約至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並要求刪除訊息紀錄。
小美提到,隨著事件發展,她察覺阿明是有計畫性接近自己,且她並非唯一受騙者,因此感到良心譴責與極度不安。最終,她拒絕再次見面,並主動聯繫小花坦承過錯,提供手中證據,讓小花得知阿明多次欺騙其他女性,藉此與阿明斷絕關係。
小美也強調,雖然自己確實侵害了小花的配偶權,但她身無積蓄,尚有未償還的學貸,配偶也患有癌症,且還有子女需要扶養,因此無法支付過高的精神慰撫金,請求法院酌情減少賠償金額。
不過,法官查閱小美與阿明的LINE對話後發現,阿明曾詢問:「那天沒有嗨吧」、「很喜歡妳吃吃啊」等訊息,而小美則回覆:「沒有」、「只有喜歡吃吃喔,下面的感受呢」,顯示她是出於自身意願與阿明發生性關係。法官也認為,小美對阿明事後詢問的回應屬正面,並未表現出不情願,因此判決小美須賠償小花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