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只能換補休?未滿1小時不給加班費?5大常見的「違法加班」行為,你老闆中了幾項?
加班只能換補休、未滿1小時就不算加班——你是否也曾在職場遇過類似情況?不少公司看似行之有年的「潛規則」,實際上早已違反了《勞基法》!日前勞動部公布了雇主常見的「5大違法加班行為」,包括強迫員工以補休取代加班費,或是少算加班費計算基礎等,快跟著小編一起往下檢查看看,究竟你的加班費有沒有被「佔便宜」呢?
常見的「違法加班」行為1:加班沒有加班費,一律只能換補休?
「我們公司加班的加班費是用補休換的。」——相信不少上班族都曾經聽過這句話!但你知道嗎?公司其實不能單方面規定加班一律只能換補休,依照勞動部說明,勞工在平日延長工作時間,或是在休息日出勤,雇主原則上都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只有當勞工自己願意選擇補休,而且雇主也同意時,雙方才能改以補休處理。
圖片來源:《秘戀稽核中》
也就是說,選擇權並不完全掌握在公司手上。如果你想領加班費,公司是不能只用一句「這是公司規定」就要求所有人一律換成補休的!而若我們選擇換補休,那麼補休期限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若期限到了仍未休完,或是在補休完成前離職,公司仍須依原本加班當日的計算標準,將剩餘時數折算成加班費,不能直接宣布過期作廢喔!
圖片來源:《明天上班見!》
常見的「違法加班」行為2:加班費只用「底薪」計算?
查看薪資單時,若發現公司計算加班費的基礎只有「本薪」或「底薪」,就要注意是否有少算的情況。勞動部指出,工資並不只限於薪資單上的「本薪」或「底薪」,只要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且符合工資性質的報酬,不論公司使用何種名稱發放,原則上都應納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計算基礎。像是勞雇雙方約定於正常工作時間內給付,且符合工資定義的全勤獎金、夜班津貼等,就不能因為被列為「獎金」或「津貼」而直接排除在外。
圖片來源:《我的偶像總裁》
舉例來說,假設你的底薪是30,000元,每月另有符合工資性質的全勤獎金2,000元及固定津貼4,000元,計算加班費時就不能一律只以30,000元為基礎,而應將符合工資定義的項目一併納入。不過,並不是薪資單上的每一筆款項都必然屬於工資,仍須依給付原因與實際性質判斷,不能只看公司替這筆錢取了什麼名稱,大家一定要注意!
圖片來源:《明天上班見!》
常見的「違法加班」行為3:加班不到1小時,就沒有加班費?
有些公司會規定「加班滿1小時才開始計算」,導致員工每天多做20分鐘、30分鐘,最後卻一毛加班費都拿不到。然而,只要這段時間確實屬於加班,就算沒有滿1小時,公司仍然必須按照實際工作時間計算,不能直接全部歸零!勞動部明確提到,雇主給付工資應計算至「分鐘」為止,不能自行設定「加班滿1小時才起算」的門檻。
圖片來源:《秘戀稽核中》
比如你下班後又繼續工作20分鐘,那加班費就應以三分之一小時計算(20分鐘÷60分鐘),再依適用的加班費倍率計算,而不是因為沒有湊滿整整1小時就不列入加班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裡所說的是已經由雇主要求、指示、同意,或雇主明知勞工延長工作卻未制止等,足以認定為加班的情況,並非只要員工自行留在辦公室,就一定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喔!
圖片來源:《我的偶像總裁》
常見的「違法加班」行為4:加班費直接乘以1.33或1.66?
計算加班費時,公司直接把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3或1.66,看起來好像沒有太大問題,實際上卻可能因為省略後續的小數位數,導致算出的金額低於法律規定的標準!依照《勞基法》規定,平日加班前2小時,應按照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也就是以原本的1倍工資,再加上三分之一計算;第3至第4小時則應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圖片來源:《我的偶像總裁》
如果公司直接以1.33或1.66,算出來的金額就一定會比較少!舉例來說,假設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是240元,前2小時的加班費,正確算法是「240×(4÷3)」,每小時應拿到320元;若公司只乘以1.33,便只會算出319.2元。加班進入第3至第4小時後,正確算法是「240×(5÷3)」,每小時應拿到400元,但若只乘以1.66,就只剩398.4元。雖然一次可能只差一、兩塊錢,但加班次數一多,差額仍會逐漸累積,不能因為少算的金額不多便直接忽略。!
圖片來源:《親愛的X》
常見的「違法加班」行為5:休息日上班沒有加班費?
你有沒有曾經在休息日突然被叫去上班的經歷?週末或排定的休息日被臨時叫回公司,雇主不能只把這一天當成普通工作日,按照原本時薪或日薪計算。在一般工時制度下,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實際安排在哪一天,則依勞雇雙方約定。若公司要求你在原本約定的休息日出勤,就應按照休息日加班的標準給付工資。
圖片來源:《努力克服自卑的我們》
而且這項保障並不只有月薪制員工才有,時薪制、日薪制或工讀生同樣適用!如果你是時薪制員工,星期六原本已排定為休息日,公司臨時要求你到班,對方就不能只用原本的時薪乘以工作時數,而應依法加給休息日出勤工資。部分雇主可能誤以為「時薪制就是做多少領多少」,因此沒有休息日加班費,但這樣的理解其實是錯誤的喔!
圖片來源:《浪漫匿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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